墨裳's profileSun~Song~桑墨裳~碧也绯红~檀越莲花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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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08/2008

    左耳4

    第六部分:许帅

    在我不算漫长的二十年的人生历程中,我曾经爱过两个女人。我用“曾经”这个词很明显,表明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式。

    我爱的第一个女人,她死了。是她主动追求我,然后手把手教会我谈恋爱。但我要是告诉你一件事,你一定不会相信,她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爱过我。这个热带水果一样娇艳笑起来让你无可抵挡的女人,即使已经化为尘土归去,我的生命也已经被她烙上灾难的痕迹,无从改变。

    其实,在吧啦死以前,我就已经不再相信爱情。我曾经在我的数学笔记本上用无比愤恨的字迹写下过八个大字:花花世界,狗屁爱情。

    进大学后无人管束,我的生活更加乱套起来。常常会有女孩到我住的地方来拜访,坐在那里什么也不说,借口让我帮她修什么毛病都没有的手提电脑,或者是争先恐后地替我收拾房间什么的。我抱着一种愿者上钩的心态享受着这些女生们的崇拜。

    后来她出现了。嗯叫她小百合吧,虽然我和她恋爱的时候一次也没这样叫过她。她对我真的很好,死心塌地。不幸的是那时候的我已经对爱情开始吊儿郎当,起初跟她好也只是想利用她。所以我很快又失去了她并成功地让她对我恨之入骨。

    她消失之后,我不甘心。我用了相当多的时间来研究李珥。结果是,越研究,我对她越感兴趣,越研究,我越希望能和她重新开始。

    她会回到我身边的,我绝对有这个自信。

    我在她博客上了解她的生活作息,抽了一个周末全程跟在她屁股后面,她去做家教我就在小区门口等两个小时;她在咖啡馆打工我就在里面喝咖啡。我把左手举到额前:“上帝做证,我是认真的。”

    这一天的如影随形,我估计她已经面临崩溃的边缘,我想她会用力地推开我,往前跑,然后我会跟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搂她入怀,吻干她的眼泪,在她耳边告诉她我爱她。然后我们冰释前嫌,从头再来。一切顺理成章,简直比韩剧还要经典。

    然而,我却失算了。

    她根本就没跑,更别说掉泪,她只是抬起头,微笑地看着我,问我:“你累不累呢?许帅,你就像个小孩,你只是不甘心。”说完自顾自走开。

    雨越下越大,我固执地站在那里,不去看她离去的背影。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夜晚,我收到一个女生的短信,上面只有三个字:“忘记我。”原来女生绝情起来,都是如此的不留余地。

    这一次,我居然没法忍住我的眼泪,满大街的霓虹在眼前变得模糊。我只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在失去很久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呢?

    暑假的第一个周末,就在我进入半梦半醒的最佳状态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了。

    “许帅,雅希姐请你去,她打不通你的电话,让我来跑一趟。”

    靠!蒋皎。她怎么又来了!

    “她在和平宾馆等你,原来的老房间。”小凡说。

    我当然记得,去年那个圣诞节,我被蒋雅希同学灌醉了,带到那里去。哦不,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有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记不记得都无所谓。

    房间内的情景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暧昧,她穿了一套较薄的红色的运动衫,头发束成高高的马尾,并没有化妆,转头冲我微笑。

    “其实说起来,你算是我的初恋,对不对?”她笑眯眯。

    “对。”我在心里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但我却好脾气地看着她的眼睛说,“后来我们分手,你爱上了别的男人。”

    “你知道为什么吗?你最大的毛病就是一直都这么规规矩矩,读书的时候,明明对我有想法,却连跟我牵手都不敢。”

    “所以你后来才会爱上张漾那个流氓?

    “不不不,别再提他,”蒋皎坚决地说,“我早就不爱他了。从我自己变成一个流氓那天起。

    她掏出一包香烟抽起来,手指却暧昧地碰到我脸上来,用一种试图迷死我的唱歌般的语气夸我:“许帅你知道吗,你就是扮流氓,那也是个贵族流氓。我们来一场交易,无需付出感情。你是唯一一个值得我去交易的男人,明白吗?”

    “愿意巴结你的人很多,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是许帅。”她说,“当年全天中女生可望而不可及的王子。

    “交易什么?”我问她。

    “快乐。”她把烟头灭掉说,“以我的快乐,去交易你的快乐。何况,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对不对?”

    我抱紧了她柔软的身子,我十四岁时臆想中的初恋情人,如今的玉女歌手新掌门人,蒋雅希。心聋目盲的欢娱只是一剂短暂的止痛药,但也许我跟她一样需要。

    我发誓,我不爱她。一点儿也不。

    我在她经纪公司的安排下被包装成了英俊多金的阔少,正在对一个冉冉升起的小明星展开热烈的追求攻势。每天一身名牌,坐在她各个出没的角落等她。

    有一天,她把我拾掇地全身一新,刻意带我去京城暴贵的一家餐厅。席间心不在焉往边上瞧,眼神嫉恨——原来是张漾,他在这里打工,当服务生。又帅又英挺,英语还他妈流利。

    我的面子再也挂不住:“你有这么多的钱,为什么不专点他为你服务?”

    “许帅。”蒋皎脸色大变,“我警告你,你不要得寸进尺。”

    “其实你很痴情,为了一个流氓,把自己变成一神经病!”我冷冷说,摔了盘子离席,跟张漾擦肩而过。他冲我微笑。我大声喊他:“张漾!”他的笑容职业,口吻无可挑剔:“您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蒋皎失魂落魄。

    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真他妈的快,那时的我是个满怀豪情的好少年,理想一抓一大把,怎会想到会有今时今日的沦落。

    一次娱乐圈的聚会,我扮作那个传说中某个富豪的公子,整天啥事儿也不干,一颗痴心吊在蒋美女的身上,陪她出席。比较要命的是,我发现我竟然喜欢上了出入那些高档的场所和那些毫无意义的PARTY.这种假象的繁华我一时半会儿还没能厌倦,甚至还有些上瘾。

    我在严肃思考,是不是一直以来,我其实是那个装作好孩子模样的坏孩子;张漾才是那个装作坏孩子模样的好孩子?

    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夏米米。

    她短发,不施粉黛,穿条简单的裙子,吃蛋糕的时候,还舔手指,我以为她是跟着某某某进来混饭吃的小娃娃。她忽然对着我,调皮地伸了一下舌头,神情可爱之极。

    我当时就来了精神。上去搭讪,问她是谁。

    “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吗?”她不明白的样子。居然不认识我夏米米。我可比你家那位蒋雅希还要红哦!

    “好吧,我是从外星球来的。”他们都是通过轰动大将南北选秀类节目火速上位的小明星,我承认自己孤陋寡闻。

    “那我们走吧。”她站起身来,压低声音对我说:“我们偷偷溜出去,我带你参观地球。”我承认我骨子里有不靠谱的天分,于是我跟着她,抛下蒋皎,溜出去了。

    我问:“你每次认识一个男的,都这么急着跟他出去吗?”

    她瞪圆了眼睛看着我。

    我扬扬眉毛:“还是因为我特别帅?”

    她歪歪嘴,吐出一个让我差点晕过去的字:“屁。许阿姨。”

    “不是许姨,是许弋,游弋的弋,戈壁滩的戈去掉一撇。”

    “戈壁滩的戈字怎么写?”选秀出来的小明星都那么没文化吗?我叹息

    “那我叫你戈壁滩吧。”说罢她溜了,剩我一个人,我估计回去蒋皎要把我宰了。金龟婿去泡她的死对头小明星去了。绯闻上位的机会啊。我算是明白,我被这妞耍了,真是人物啊人物!不过,我许弋喜欢人物,只有人物才让我有足够的挑战感。

    我看着那个巨大的“M”招牌气吞山河地想:夏米米,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当天我在酒吧第二次找到夏米米的时候,她化着浓妆,涂了妖异的绿色眼影——哦天呢,是绿色的眼影,让我想起吧啦。我突然想哭。

    “许阿姨,我告诉你,我对你这种花花公子型的最没有兴趣,没出息,没志气,没智商,没文化。想追我?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洗洗睡吧!

    她的眼泪忽然就流了下来,大滴大滴的,冲散了她绿色的眼影,让她的脸上显得更加的乱七八糟。

    我威胁她说:“你再说一句我不爱听的话试一试?”

    “你长得很帅,智商很低,写字很难看。”她不知死活地说。

    我当机立断地吻到了她的唇上。她并没有躲,冰冷的唇,带有淡淡的啤酒味。很多天后我才知道,那是夏米米同学的初吻,但她表现得可圈可点,令我这个情场老手无论何时何地想起来都无比汗颜。

    但这个吻对我而言,的确是计划之外的,它产生的“心动效应”,也完全是我计划之外的。她轻喘着气问我:“戈壁滩,你老实坦白,你这一辈子到底抱过多少女孩,吻过多少女孩?”

    “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清。”

    “我信。”她说,“我第一眼见你,就看出来你不是好人。我想在这地球上消失三天。戈壁滩你要帮我。”

    我做了一件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在和当红歌手夏米米同学认识的第一天,和她“私奔”了。

    那天晚上,她温柔地靠进我的怀里,和我相拥而眠。夏米米从我怀里抬起头来,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戈壁滩你知道吗,你长得真帅,帅得真让人受不了。你是第一个抱着我睡觉的男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呢。”我内心里的一池春水被她彻底搅混,不过我还是提醒自己慢慢来,慢慢来,因为我似乎,好像,真的很喜欢她。那种感觉,18岁那年曾经有过。

    夏米米是个可怕的女巫,第二天醒来她又不见了。一同不见的,是我钱包里的三千多块钱现金!

    要不是她哮喘病发作时留下的药片,我以为那是一场梦。

    我身无分文流落异地,很要命。还有一个更要命的事实就是:我发现自己很担心她。并且,很想她。

    回到北京,我自然和蒋皎吵翻了天。她就似审犯人一样地问我:“你们怎么认识的,都做过些什么?”

    “你能想到的都做过了。”

    她纵声大笑:“许帅果然是许帅,泡起妞来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雷厉风行。”

    在她演唱会的后台,我再一次见到了夏米米。可惜她看我一眼,面无表情,好像从来就不认得我,转过头不再看我,用一种公事公办的口气说:“说吧,我欠你多少钱?”

    “您看着给吧。”我气不打一处来。

    “我最近得了健忘症,你还能提醒我一下,是在哪一家宾馆吗?我欠你多少钱吗?”

    我一把把她从座位上拎起来:“夏米米,你再玩我就灭了你!”

    她并不挣脱,而是用那双该死的大眼睛盯着我,又是那种该死的无辜表情,我情不自禁地俯身吻她,她的语气却奇怪地温柔下来:“能告诉我吗,你在哪里见过我,求你了。”

    我发现我的心奇怪地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这是一种我已经遗忘很久的感觉,我以为再也不会重拾的感觉。我在那样的感觉里痛下一个决心,不管夏米米这朵花有多么神秘,我也要让她怒放,怒放,再怒放,永不凋零。

    我走的时候,她又问我一个让我极度抓狂的问题:“你叫什么来着?”

    “许弋。”我说,“弋壁滩的弋少一撇。”

    我和蒋皎彻底决裂了。

    她轻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句话:“我劝你最好问清楚点,看她是否愿意养你。”

    “这个你放心,我会养她。”我说,“虽然多的是贱人愿意贴上来养我。”

    她纵声大笑,终于发飙,指着大门对我说:“你给我滚!”

    滚出蒋皎的别墅时,夏米米却出事了。从演出的高台上坠下,死亡。

    我悲从中来,无法控制,我在路边呕吐起来,我是这么乱七八糟的一个人,不值得任何人同情,连我自己都想放弃我自己。北京的郊外深夏的夜空一片漆黑。像一个无底的黑洞,引诱我起身,走出去。

    我知道我将跌入里面,万劫不复,永远不能回头。

    28/08/2008

    左耳3

    第五部分:李珥

    我拿到上海某所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全家在一起吃饭,大家都喜气洋洋,除了尤他。

    我故作轻松地对他说:“其实你在北京学习这么忙,打个电话来祝贺我就好啦,不用亲自跑这趟的。”

    我们走到露台去看星星,“李珥,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他忽然说。

    “是吗?”我高兴地差一点跳起来,“是什么样子的,说说看!”

    “不好说。”他说,“其实我努力挣钱,就是想给她买一个新手机。”

    我欢呼雀跃,“等我有空了,去北京找你们玩好么?顺便看看你的女朋友。”

    “那你为什么不报考北京的学校呢?”

    “你以为我是你,分那么高,可以随便挑学校的啊。”我说,“能考上我已经很幸运。再说,上海离家近,我妈也放心些。”

    “你的高考成绩上北京很多学校都可以的啊,又不一定要清华。更何况,有我在北京,姨妈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他看着我的眼睛里充满了宠爱,让我不忍对视,于是我调过了头装模作样地去看天。我心里清楚明白,就算是我真去北京,我也不可能去找尤他。

    尤他来去匆匆,我没有去送行。躺在张漾曾经带我去过的那个屋顶上看星星,手里的诺基亚手机是尤他买给我的礼物。我泪如雨下,装模作样地抽烟。

    过去的事情恍如前生,我希望自己能有个新的开始,脱胎换骨,去上海,为此努力奋斗了365天——因为,许弋在上海。

    我喜欢许弋,从来都不曾改变过。我们都是温柔乖巧的宝宝,那么相似。

    我任性又执着——从这一点来说,其实我和吧啦毫无分别。

    只是没有想到,第一次见到许弋,居然是这样的场景。

    那是他打工的酒吧。一个穿着大花裙子红凉鞋的女生伸出手来,在许弋的脸上捏了一把。“许帅!你新女朋友?”笑得暧昧而又灿烂。他没表态,突然来了一个黄头毛的阿飞,让许弋还5000块钱。我的眼神僵硬了,可是我心里的任性还不死心。我说我来还。

    阿飞乘车走了,丢下一句话:“小妹妹,交友要慎重啊!”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有些绝望地问。

    “不认识。”他给了我想象中的答案。

    他带我在一处油渍的小饭馆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云烟,晃出一根来,递到我面前。我摇摇头,他把烟抽出来,自己点着了,默默地抽。

    时光在那一刻忽然跌回我的高二时代,我寂寞空洞的十七岁,看到他的第一眼,那时的我,还是个青青涩涩的女孩子,爱情在心里初初萌芽,翻天覆地,慌里慌张,从此认不清自己。现在的他,却是一个熟练地抽烟的男人。其实,也不过两年而已。

    我觉得我看着的是一个陌生人,或许他对我,从来也没有熟悉过。我费尽周折所坚持的,也许只是我内心的一种可怕的幻觉。

    天呐,寂寞空洞的十七岁,我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呢?

    我替许弋还清债务后的第九天,接到他的电话。他开门见山地说:“李珥,我还需要二千元。”

    “我没有。”

    “好吧。”他说,“再见。”

    我盯着电话看了很久,然后我把电话回拨过去。他很快接了电话,我轻喘着气对他说:“周末我过去送给你。”

    “来不及了。”他说,“我去你学校拿吧。”

    “你到底做什么,这么需要钱?”

    我给尤他发短消息:“请你借我一千元,我会尽快还给你。”我妈妈走的时候给我留在卡上的钱我全部给了许弋,如果我再不想办法,就要面临着饿肚子的危险。

    尤他没有给我回短消息,而是干脆打来了电话,“不要太辛苦,上海大,往往做家教什么的要跑好远的地方,你一个女孩子,小心点,不要瞎来,知道吗?有什么事跟我讲就好啦。”

    我忽然很想哭。同时,我也很想知道,如果尤他知道我为什么要向他借钱,不知道他会不会杀了我。

    我拼命地兼职挣钱,越多越好,从早晨出门,到晚上熄灯。

    我推开酒吧的门的时候是夜里十一点。我心心念念渴望与他相亲相爱的许弋,他正紧紧地拥着一个女孩,那女孩穿绿色的长裤,红色的上衣,她闭着眼睛,幸福在她的笑容里无限制地滴落。他们在拥吻,深深地,沉醉地,旁若无人地。

    我聋了。听不见任何的音乐了,我僵在那里,有什么东西开始慢慢地碎裂,无从收拾的惊慌和悲凉。我对自己说,李珥,你真是犯贱。

    我把手机拿出来,打出来一个万分“琼瑶”的短信息:亲爱的,请告诉我,我到底该如何做?

    我把信息发给了吧啦。

    吧啦吧啦,我亲爱的,如果此时此刻,你在天上看着我,那么请给我指引吧。让我还可以充满勇气地相信,坚持到底,一定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幸福。

    那夜梦里,我神奇地回到我的十七岁,梦到那个飘雪的冬天,单薄高瘦的男孩子,穿着灰色大衣,恶狠狠地凑近我,伸出一只手指对我说:“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如果我不主动找他,他永远都不会主动找我,除了借钱。我一次一次如此忧伤地想。

    兼职太累,我病了。高烧四十度,一直在喊吧啦的名字。许弋在我昏迷的时候来看过我,送还给我3000块钱。

    琳替我接待了他:“那破小孩真帅,难怪你整日这么魂不守舍。可是李珥,我恨你这样折磨你自己,我告诉你,一个女人,如果她自己不爱自己,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爱她的!”

    出院后,我没有打电话给许弋,我想让他淡出我的生命,可是我在劫难逃。

    许弋用和梦里判若两人的柔软的目光盯着我,一个字咬着一个字地说:“李珥,做我的女朋友!”雨水,就在这时候,滂沱地降临。

    许弋平静了一会,抬头对我说:“你是一直爱我的,对不对?从高二那年开始,到现在?对不对?”许弋的脸突兀地逼近,然后,咬住了、我的、嘴唇。

    那个留在记忆里优雅而沉静的少年许弋呵,此刻蜕变成这样一个执拗自私的男子。这是我的第一个吻,在陌生城市夜晚无人的滴雨的屋檐下,终于献给我亲爱的许弋。我流着眼泪完成它。

    许弋给我带来快乐满足的同时,还有许多麻烦。突然失了父母,他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也许是从小养尊处优,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他有钱的时候不考虑后果地给我买漂亮衣服,没钱的时候找我借钱。

    有一天在校门口一个打扮时尚的女生扑上来,笑嘻嘻地用力地扇了我一耳光,然后跳上出租车扬长而去。我脸肿肿地回寝室,琳说“你那个破小孩身上,有种要命的贵族气息。可是他不适合你,趁早离了吧。”她总唤他破小孩,并且不太看好我们的爱情。

    在这个不大的大学校园里,英俊的许弋和在天中时一模一样,无论何时,都是一个让人关注的焦点和不会疲倦的话题。

    春节的时候,许弋不愿意回老家——老家什么都没有,还回去干什么?他让我乖乖回家过年,早点回上海和他团聚。因着对许弋的惦念,我过了平生中最心不在焉的一个春节。就连尤他让我去广场放烟花,我也毫无兴致。

    “你到底怎么了李珥?”

    “我恋爱了。我想他。”我对他说。

    “是吗?”

    “和许弋。”我说。

    我以为他会暴跳如雷,但我错了,尤他只是轻轻地噢了一声。

    初二的那天早上,我去了吧啦的墓地。她的墓前青草依依,一束新鲜的黄玫瑰放在那里,上面还有美丽的露珠。我俯下身抚摸那花瓣,一种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吓得我落荒而逃,一个人影挡住了我的去路。

    “小耳朵。”他说,“你要去哪里呢?”

    “新年好啊,张漾。”我只好说。

    我在开学的前五天回到了上海。没有告诉许弋,一是他的手机一直关机,二是我也想给他一个惊喜。

    他拉开门。看到我的那一刹那,他很是慌乱。我的眼光望向里面,看到有个身影坐在暗处,红色的长裤,长长的海藻似的长发,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身后传来那个女生得意的哈哈大笑的声音。那声音刺穿我的耳膜,又像一把刀一样直接插入我的心脏。

    GAME  OVER.门在我的身后“砰”地一声关上了,许弋并没有追上来。

    爱情沉入深深的海底,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坚守一生的爱情最终成为一个我自己都不愿意面对的可笑伤口,许弋消失,不再进入我的生活。虽然我们还在一个城市,但再没有丁点儿的音讯。

    五一长假,我独自去了云南的丽江,我站在四方街听着驼铃声,看着丽江高而远的天空的时候,感觉自己浑身轻松,像褪掉了一层皮,成长如昨,此李珥和彼李珥已经和往日完全不同。

    可是我居然在丽江遇见张漾。

    夜的丽江下起了微雨,人影灯影流动,美得不可言语。张漾就坐在我的身边,替我打着伞,我们的样子,就像一对情侣。我和张漾都多喝了一点点,雨终于停了,月亮游了出来,张漾忽然把手放到我的肩上,他温柔地说:“小耳朵,你是不是有一点儿喜欢我呢?”

    我的头脑里一片空白。喜欢?还是替吧啦报复?谁知道呢?大家都是任性的少年。

    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我是蒋皎,张漾的女朋友。”她自我介绍,“我知道你是尤他的小表妹,我们见过的。张漾就算和我吵架了,我就算去了香港了,我们就算分手了,你也不会有机会的。”

    她是在向我说明?还是挑衅?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全寝室的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我。

    “许弋说你在丽江出了车祸,病危。我们全寝室的人都凑钱给他了。”

    我抱住琳,全身发抖。我去找许弋,初夏的风轻轻地吹着,吹动他额前的头发,他的样子让我心碎。他说,“我爸爸出狱了,来上海重新找工作。后来被车撞了,小腿骨折,住在医院里,需要一大笔钱,我筹不到,我没办法……”

    “够了!”我打断他,“你编的故事可以演电视剧了。许弋,你知道我最不能忍受的是什么吗,就是谎言!谎言!”

    体育场的灯光虽然昏暗,我想我看得真切,那个在舞台上唱歌的明星,她的确是我的校友,张漾的女朋友,她应该叫蒋皎,因为家里巨有钱而在学校著名,我想,每一个天中的学生都会知道她。她穿紫色的长裙,微卷的长发,像个高贵的公主。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人冲到台上去献花,他抱住了蒋皎,在歌迷的尖叫声里,轻轻地吻了她的脸。

    献花的那个人,是许弋。是的,我差点忘记了,他们是初中时代的男女朋友,后来被张漾抢走了。

    我想,我真的要和这个男人划清界限了。

    第二个春节,我回到了家里。尤他来车站接的我,他穿着一件黄色的大衣,看上去像只可爱的狗熊,看到我的第一眼,他心疼地说:“你怎么又瘦了?”

    “许弋呢?”他往我身后看,“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听说他爸爸出狱了,官复原职了呢。”

    “我们分手了。”我淡淡说。“恋爱谈得心如死灰。”

    他比我想象中要恼怒,手机都颤抖着掉落地面。“李珥,你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你知道吗?我不喜欢看到你这样。”他强调。

    “没有谁逼着你看的。”我也盯着他,心平气和地说,“你这么愤怒完全没有必要。”

    尤他的手机在地上闪烁,我走过去,把手机拿过来,打开,手机的屏保是从一张照片上翻拍下来的。那是十四岁的我。那是尤他记忆里的我。那是不懂事世事不解风情没有秘密可爱透明的我。

    尤他,傻孩子,一切都会改变,何必抱着十四岁时候的我念念不忘?

    除夕夜的烟花,我意念一动,朝着郊外张漾喜欢的那座废弃小屋走去。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忽明忽灭——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然后,我近乎失聪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他们都说左耳听见的,都是甜言蜜语。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张漾说,爱我!我真是替你开心!

    然后呢,亲爱的吧啦,我要与他甜蜜恋爱,在他最爱我的时候,像你对付许弋一样消失不见。

    老实说,这实在是一场有些奇特的恋爱,我猜想这主要是因为它从一开始就以一种非常奇特的姿势进入,所以发展起来就不得不有些非同寻常。

    时间像上了超速的发条般,寒假过完,新学期到了。离开家的前一天,我独自前往一个地方。她墓前的青草比我想像中的茂盛。

    噢吧啦,现在发展成这个样子了,你到底是什么意愿呢?

    吧啦不说话,她还是那样微笑着,眼神里带着清澈的责备,时光像被剪碎了的碎片在瞬间重新被粘贴。

    张漾却突然冒出来,带我回去。他说:“小姑娘,我们朝前走,忘掉一些东西。以前的错误,我不会犯第二遍。”他伸出一根手指,爱怜地碰了碰我的脸。

    在老家的最后一天,我接到张漾的电话。

    张漾说:“小姑娘,我忽然很想你。我们要分开,我舍不得。”

    我有些握不住我的电话了,这要命的甜言蜜语,吧啦,我几乎要粉身碎骨。

    最后一天,我和他去算了酒吧。很久以前我曾经在这里,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男生,被人打得头破血流,一个女孩像老鹰护小鸡一样地把我搂在怀里。我闻到她身上的香味,带着对爱情的忠贞感甜蜜地昏过去。

    “……我爱过一个人,不是你。”

    “……我也是。”

    “我觉得我一直都弄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呢。”

    “那我们慢慢去探索吧,”他用难得温和的口气回答我说,“因为我也不太懂。”

    他搂住我的肩膀说,“我的小姑娘,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以后的日子,我都会这样尽量地宠着你。

    男生的誓言往往像甜而脆的薄饼,进入嘴里就会慢慢地溶化。可是它又会迅速地潜伏进你的体内,占领你的心。

    他送我去上海,然后直接从上海回北京报道。

    上海的街头,巨大广告牌上是香港回来改名换姓后的蒋皎,她微张的唇如涂了粉色的蜜,分外的诱人。他只瞥了一眼,坏笑起来,一把搂住我的腰说:“我很想抱抱你,可是这里人来人往的。我想在这里吻你,来证明一下我跟你到底谁更坏。”

    是不是女人天生就迷恋回头的浪子?吧啦,他的功力太强了,我不是他的对手,怎么办?

    27/08/2008

    左耳2

    第四部分:流氓

    黑暗拥挤的小包间,啤酒瓶歪七竖八,摆满了长条桌,我的老婆蒋皎在庆祝她的18岁生日。凭心而论,她的歌艺实在是很好,眯起眼睛唱歌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一个曾经的女孩子站在酒吧那个窄窄的木头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她空旷的毫无所谓的歌声,遗世独立的眼神,现在都随着她的死亡烟消云散。

    这种突然而至的想念让我心神不宁。于是我起身走了出去,招手拦住一辆出租,跳上去,对他说:“去南山。”那是本地的一处公墓。

    我发现山上走下来一个人,她打了一把红色的小花伞,背着一个蓝色的小背包,像一个乖巧的娃娃。我想我认得她,而她,应该,也许,认得我。

    她抬头看见我,眼神里果然有了慌乱的成分,低着头疾步往下,想装做没有看见我。我站在原地不动,在她经过我身旁的时候,伸出一只手臂拦住了她。“带我去拜她。”

    眼前的墓地上有一束黄色的小野菊,墓碑上黑白照片,年轻的,美丽的,久违的脸,无所畏惧的眼神。

    她是任性的孩子,我何尝不是任性的孩子?

    我的心像忽然被谁一把揪了出来,扔到半空中,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去向。我不由自主地跪下去,低下头,眼泪控制不住地掉了下来。它们迅疾地地落到草地上,很快被阳光蒸发掉。

    “她很安静,你不应该来打扰她。”不知道过了多久,站在我身边的打着红伞的女孩说。“你谋杀了她。她不会原谅你。你哭也没有用。”

    “听说你考上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恭喜你,考得比许弋好。吧啦连着你的宝宝一起死了,你还能发挥地这么好,真佩服。”她好像一点都不怕我,只冷冷地讽刺我。

    其实只过去了半年,很多的东西都消失了,不见了,却偏还要留下一根细而尖的针,一直插在你心头,一直拔不去,它想让你疼你就得疼,绝对牛逼。

    双休日。我在商场的手机柜台推销手机。经理冲着我眯眯笑:“帅哥就是好办事,你看,你的顾客都是女孩子呢。”

    我抬起头,又看到了她,她穿了一条白色的小裙子,站在她旁边的那个男孩是我的同学,叫尤他。那小子是个怪才,好像专门是为读书而生的,这次他又考了全市第一,比我这个第五名总分足足高出三十分,进了清华。

    尤他看着我笑了,问:“张漾你怎么在这里呢?”

    “要开学了,凑学费啊。”我说。

    一旁的她对尤他说:“你先看着,我先回家去了。”说罢拎着手里的破袋子,雄纠纠气昂昂地转身大踏步地走了。

    我笑着说尤他:“你女朋友挺凶的嘛。”

    “不是啦,”尤他尴尬解释,“她是我妹妹。”说完急急忙忙追出门去。

    过不多久我也下班了,只是在门外冰淇淋摊上,看见她在吃一支彩色的冰淇淋,尤他不见了。

    我心情不错,吹了一声口哨,问她:“你哥哥呢?”

    她的脸微红了,看上去很可爱。“我把他甩掉啦。考试完后就天天跟着我。”

    “哎,小姑娘你要记住,不要随时随地甩掉一个愿意对你好的男人,你会后悔的。”我说完,把手中的可乐杯子捏碎了,往地上一扔。

    她看我一眼,替我把杯子捡起来,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黄昏的阳光照着她雪白的皮肤,一尘不染的透明。还有那双眼睛,清澈得简直不可思议。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她的脸又红了,还是微红,微红的脸泄露她内心的慌乱,但她一直强撑着不肯投降,倔强地不肯转开眼光。

    小姑娘真有趣,不是吗?

    她带我来到学校门口的拉面馆,从我碗里抢了很多香菜放到自己的碗里,轻笑着说:“曾经有人告诉过我,别人的东西总是更好的,所以要抢。”

    我沉默半晌,然后问:“是吧啦吗?”

    她说,“我在这里遇到过你和她,那是我第一次认真看你。我还在外面的弄堂里看见你打她,让她把孩子流掉,是我把你拖开的。但是你肯定不记得了。”

    我强忍内心的慌乱,随便调侃道:“要是我今天在这里揍你,你说会有谁来拉呢?”

    “你不会的。”她说。

    “为什么这么肯定?”

    “不告诉你。”她说。

    “那我们试一试!”我一把抓过她来,她吓得轻声尖叫,但只是轻声而已,她甚至没有下力气要推开我。这个谜一样的女孩儿,那一刻我有股冲动,其实很想吻她,但我没有,她说对了,我做不到,我确实对她下不了手。

    我拿出烟,她摆摆手,“抽烟对身体不好,你要少抽。”

    “你知道吗,我很羡慕尤他,他考上清华了,那是我的理想。”

    她像模像样地安慰我:“你的学校也不错啊,不是人人都能进清华的。”

    她很认真地,又直接地对我说:“张漾,我要知道你的电话号码,还有信箱,或者QQ,都行。”

    她叫我张漾,仿佛我跟她认识多年,是多年的朋友。

    她不停地给我发消息,“晚安。”“一路顺风!”“北京落雪,你要保重。”我都没有回。

    她看起来很纯净,和我根本不是一路货色。我和尤他没有仇,我下不了手。

    到北京后,生活过得很有规律。白天上课,晚上替两个初中生做家教,周末的时候,和蒋皎泡在她家北五环边上的房子里看DVD。我们基本上一周见一次,长时间地抽烟,看片子,在凌晨三四点进入梦乡,次日中午醒来,继续抽烟,看片子。

    唯一遗憾的是,我发现自己没有做爱的能力了。躺在地板上,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了。

    蒋皎安慰我说:“没关系,听说有不错的药。”

    “胡说八道什么!”我呵斥她。

    蒋皎又趴回我肩上,“蟑螂,我告诉你,我们学校有男生追我,一天十个短消息,我好烦哦。”

    “让他发我手机上,我替你烦。”

    蒋皎仰天长笑,“你老实交待,有多少女生追你啊?”

    “没数过。”我说。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我知道那是谁的。我北京的新号码,只告诉了她。

    蒋皎偏着头问我:“谁这么关心你?这才来北京多久啊……新女朋友吗?”

    “发什么疯,我女朋友不是你吗?”

    蒋皎从床上跳下去,手指着我:“张漾,你当初和那个吧啦的时候,你不也是瞒着我的吗,我心里很清楚,你有了别的女人,心里念着她是吧?连爱都不能做了?”

    “你他妈有完没完?”

    “没完!”蒋皎把她的睡裙扔到我头上,“我知道一定是个婊子,我知道,你他妈就喜欢婊子!

    我伸出手,干净利落地甩了她一耳光。我虽然发过誓,从此以后不再打女人,但疯子是一定要打的。

    在北京,我很意外地遇见黑人,他在北京当保安。晚上他约我拼酒,出现在三里屯的时候,还是光头,黑色的皮夹克,黑色的皮裤子,黑色的手套,戴副黑眼镜,把自己搞得像蝙蝠侠。

    “我想家。”黑人红着眼睛灌酒,“我在北京没朋友,我住地下室,有点钱都喝酒了,有时候吃不饱,我想我妈。”

    黑人笑着,当着我的面慢慢除下他的手套,两只手,左和右,都少掉了一根小姆指。看上去触目惊心。“蒋皎老爸跺的,他警告我再也不会回去,否则……其实我死着与活着也无分别。”黑人真的醉了,他开始语无伦次,“张漾我知道吧啦为什么会喜欢你,她是天生高贵的人,跟我不是一个层次的,我得不到她,可是我愿意保护她一辈子,我没有做好,我让她死掉,是我偷了你的手机,是我跟她胡说八道让她死的时候还那么不开心。”

    黑人已经烂醉如泥。他在跟着哼,很离谱的调子,狂乱的眼神。我没想到他那么爱吧啦的。

    寒假的时候,我回了家,大年三十的时候,我爸却在医院陪那个甩了他的女人,我根本无法理解。我只好出门乱转,打电话给李珥,她说他和尤他在广场放烟花。

    李珥拿着那根长长的烟花棒说,不动声色地对我说:“许弋他爸爸贪污进公安局了,他妈妈生了癌症在医院,听说活不长啦。”

    我尽量保持我的冷静。

    “你那么恨许弋,这难道不是你一直想要的结局吗?”那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孩讽刺我,烟花照亮她的微笑。那微笑让我想起吧啦,照理说,她和吧啦应该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但是这一刻,我有些迷糊,仿佛她们就是同一个人。

    吧啦把我的秘密,告诉你的可真多。”我扯掉她手里的烟花棒,一把把她搂到了怀里,这个可恶的小女巫,如果她真的以为我不敢对她怎么样,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尤他站在一旁,脸色很难看,很紧张。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我爸爸刚从医院回来。我抓起他手里的保温盒扔到地上,保温盒一滚,咕噜噜滚出去老远,地板上溅的全都是水花。

    我朝着他大声地喊:“你到底有没有自尊!她根本就不爱你,她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要,这样恶毒的女人,这是她的报应!”

    他用苍老的眼睛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做我应该做的。漾儿,你大了,让我慢慢告诉你,好不好?”

    他坐到旧沙发上,慢慢跟我讲起来:“很多年前,你母亲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大美人,有很多的男人追求她或者仰慕她,我只是其中之一,但她只喜欢许瑞扬一个人。呃——就是许弋的爸爸。许瑞扬家非常有钱,不过他有一个很厉害的母亲,反对她进门。直到有一天,她怀上了他的孩子,也就是许弋,许瑞扬最终屈服,并提出要跟她分手,你母亲伤心欲绝,可是她依然深爱着许瑞扬,死活也不肯去医院做流产,为了留下肚里的孩子,她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来到我家里,她给我跪下,要求我娶她。我喜欢她很多年,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我当然不会放弃。可是我们怎么也没想到,孩子生下来,许家就来要人。他们留下一万块钱,把孩子抱走了。我妈妈也就是你奶奶觉得这件事情很丢脸,于是到福利院抱回了你,把你当成我们的孩子抚养……在你两岁的时候,许瑞扬的母亲去世了,许瑞扬希望她能回去,她也挂念许弋,所以,就做出了那样的选择……”

    “原来我是孤儿……”这简直比这些年来我对母亲的恨,对许弋的恨,更让我崩溃。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烟火照亮了整座城市,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九岁。傻傻的青春,当年有多少做错?吧啦,永远无法原谅我;许弋,又在世上的哪个角落?

    也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对蒋皎更好一点,更珍惜一点;离那个粉红色的娃娃,更远一点。

    26/08/2008

    左耳

    文字看得多,入心的少。这部《左耳》,值得一看。

    我们在这里可以看见,任性的青春,乱套的青春。我们普通人的青春,无法这般乱套和任性,所以只能看小说意淫。

    伤痕累累后,庆幸自己对爱情依然抱有美好的期待,从来不曾绝望。

    所以我耗费时间和心力,又来干缩写的事儿了——只是这次,我特别有把握。奉劝你莫要去网上找原文的两大本书来看,那浩浩几十万字,对已经过了青春期的我们来说,太庞杂。我已经改动了一些关键情节和逻辑悖论。

    我改写的左耳,阅读体验一定比原文更有快感。

     

     

    第一部分:木子耳

    上帝做证,我是一个好姑娘。

    我是一只粉红色的娃娃,从来成绩优秀,助人为乐,吃苦耐劳,尊敬长辈。天蒙蒙亮起床,我把牛奶呼啦啦喝掉,坐在窗前读英语,声音大而甜美。

    遗憾的是,我是一个有点小小缺点的好姑娘,左耳的听力始终不好,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的。

    在十七岁以前,我是那样单纯地爱着我自己,就像这个世界上很多好心的人,那样单纯地爱着我。

    可是,比较老土的是,我在十七岁的某一天,忽然情窦初开了。黄昏的街道旁,斜斜靠着栏杆的一个男生,背了洗得发白的大书包。他的脸是如此的英俊,身上有贵族的气息,优雅又淡定。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吓得我掉过了头去,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停。

    他叫许弋。白色的屏幕上,全是这个名字,我用红色,将其打得又大又鲜活。好像他,就站在我的面前。我只知道他读高三,成绩很好,有个读技校的女生正在疯狂地追他。

    她穿着绿裙子站在我们学校门口的那一次,我看到她涂了绿色的眼影,脸上还有一些金色的粉,她拿了一朵黄色的葵花,孤孤单单地站在那里,像一颗植物。

    还有一次,她用油彩在自己白色的衣服上写上了四个大字:我爱许弋。

    她成为我们学校门口的一道风景。最关键的是,最后的最后,许弋居然爱上了她。

    他爱上了她!

    女孩呼啦一下跳起来,欢呼着,手臂张开,像个滑翔机一样地跑了一圈,再到许弋的面前停下。她说:帅哥,我终于相信爱情是可以自己争取的哦!呼呼呼,我幸福得要死掉了呀。

    长得漂亮的女生——是无敌的,哪怕她来自技校。

    那个喜欢把自己的眼睛弄得绿绿的女孩,我后来知道,她叫黎吧啦。

    我终于认识了吧啦,在学校后面的拉面馆。

    “你们学校的坏孩子都认得我。”她得意地说,一张脸越发精致,“我就是喜欢抢别人的东西。她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脸,然后笑得两眼弯成很好看的月牙“呵呵,别人的东西才是好的。小姑娘你会明白的。”

    传说吧啦和许弋分手了,许弋为她打了架,变坏了,不再是那个要考清华的男孩子了。

    我第二次来到拉面馆的时候,看到吧啦靠一个男生很近地坐着,笑得妩媚而又动人。

    那个男生当然不是许弋,他叫张漾,我认得他——许弋、张漾和尤他,这三个男孩子是我们这所重点高中最风云的人。许弋于我而言,是高不可攀的王子;张漾身上的江湖气太重;而我,只和尤他有交集——他是我表哥。

    张漾瞥了我一眼,立马走掉了。

    “吧啦。”我看着她绿色的眼影说,“你为什么要跟许弋分手?”

    吧啦看着我大笑起来,她的耳环像一滴大大的绿色眼泪,在她的耳朵上晃来晃去。“我知道了,你喜欢上许弋那小子了,是不是?你不要谈恋爱。你一看就是个乖小孩。”

    回家的路上,阴暗的小路。我的听力不是很好,但我非常的敏感。我看见那个被按在墙上的女生是吧啦。背对我的那个男生很高大,用膝盖不停地踢她肚子,动作又快又狠。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上去,不知哪来的勇气扯开那个男生。

    是张漾。

    他走的时候,压低了声音说:“你试试,不把它弄掉我不会放过你!”

    吧啦对我吼:“乖宝宝,你不要管我们乱七八糟的事情。”

    我把吧啦送回到她的家——她父母都在国外,家里除了厌恶她的一个奶奶之外,无人看管。她撩起白色的睡裙,在清冷的月光下,我看到她肚子上的红肿和淤青,丑陋着,让人胆战心惊。

    她的身子微微地颤抖着,“你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吗?”

    我的身子比他更发抖:“是谁的,许弋,还是张漾?”

    她咯咯地笑了:“你放心,许弋和你一样乖宝宝。”

    我觉得更寒冷,“你到底是谁的女朋友?你怀了张漾的宝宝,为什么要天天站在学校门口追许弋?”

    她用一种从来都没有过的沉重的语气对我说:“小耳朵,你知道吗?爱一个人,就可以为他做一切。”

    回家后,我给许弋写信。这个念头像石头一样地压在我的心里。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没有办法对自己妥协,于是我只好写,幼稚的信,不是情书,只是让他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好好念书——这当然是匿名信。

    可那信,就像沉入大海一样,因为许弋居然去酒吧找吧啦,然后被一堆混混揍了。我为他挡了一玻璃酒瓶,血,红色的血,顺着额头流下。

    那些天,我有个奇怪的念头。忽然很想变坏,变坏了,也许就有自由了,想做什么事情就做什么事情。

    吧啦用明亮的眼睛瞪着我,用不容置疑的口吻下命令:“小耳朵,你不会明白的,每个人的命运从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你是一个好姑娘,等我儿子生出来,你给她做小干妈。所以你千万不能变坏。我已经那么坏了,要让我儿子有一个好干妈,这样他才不会输给别人!”

    第二天,我在校门口遇到许戈。他伸出长长的手臂拦住了我的去路。我的脸变得通红又通红。

    他说:“那天还是要谢谢你。”半天后,他继续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天天给我写信。”

    雪片掉在他短短的头发和宽阔的肩膀上,前额的头发有些湿。哦,许弋,曾经是吧啦的许弋,天使一样的脸蛋。他还是那样帅得没救。我的心里起起落落地疼。

    “你别指望我喜欢你。”许弋恶狠狠地说,“你少装出这副纯情的样子来,你跟那个吧啦是一伙的,你们没玩够是不是,没玩够我书也不读了,继续陪你们玩!”

    从来都没有男生对我这么凶过,我的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

    许弋看着我,他的样子很愤怒,我以为他要打我了,尤他跑过来,血红着眼挡住许弋,粗声粗气地对我说:“李珥,你给我回教室去,否则我告诉你爸妈。”我一转身走进雪里。地上好多的冰渣,我真怕它们灌进我的旧跑鞋,那样多冷。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学校通知了父母。妈妈和姨妈踢踢沓沓跑来学校,看见我们一堆小孩儿,还有一个校外的吧啦。

    妈妈生气地无以复加:“李珥,你怎么和那些小太妹混在一起,简直是太不像话了!”

    尤他想过来给我解围,姨妈噼里啪啦骂起来::“我还要骂你呢,李珥打架,你也学人打架啊?就要高考了……”

    “那些事情和李珥无关,都算到我头上。”吧啦冷冷地说。

    “她不会有事的,你离她远点她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尤他!”我大声地喊,“你不许这样跟吧啦说话!她是我的好朋友!”

    尤他气得后退了好几步,妈妈和姨妈都张大了嘴巴。世界静止了,我的左耳又听不见任何的声音了,看到吧啦裂开嘴笑了。她的脸上焕发出一种炫目的光彩。她看着我,眼睛里的光亮明明白白。

    她轻声说:“小耳朵,够义气,我真的没有看错人呐。”

    第二部分:吧啦吧啦

    我是一个坏女生,我想,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是这样的。

    他们说我一出生起便可恶极了,一直哭了三天三夜,从早到晚,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好像是以此来表达对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大的抗议。

    看吧——我是多么不乐意来到这世界。

    我进技校第一天,一个高大的男生猛地跳到我面前来,挡住了我面前所有的阳光。“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黎吧啦?我叫黑人。”他昂着头宣布,“从我知道你要到我们学校来读书起我就打算追你了。”然后我成了黑人的女朋友,他对我特别好。

    今天是技校和天中篮球赛。技校和天中?呵呵,天壤之别,他们嫉妒天中那些天之骄子们,不干赢人家绝不罢休的样子。黑人兴奋地叫:“老婆你来看吧,看我怎么把他们扳倒。”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对面有个男生靠着篮球架站着。他戴着一顶帽子,帽檐压得很低,我因此看不清楚他的脸。可是知道他在嚼着口香糖,腮部一动一动的。黑人说那是天中的篮球队长。

    他开始运球。左手腾出来把帽子飞出去,落在我的脚下。

    很久以后,我不断回忆起那一个瞬间,回忆起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怎样忽而像盛满了水的容器,又忽而将它们全部倾倒出来,所谓的天翻地覆,大抵如此。

    黑人抹了一把汗,高声说:TMD老子服了,张漾你有种,天中就数你是个男人。”

    那个被唤作张漾的男生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自己的包,背上之后他绕到我的面前。他没有打量我的花裙子和绿眼影——他好像一眼都没有看我,只是弯下腰,把他的帽子捡起来重新反戴在头上,就这么一言不发地走了。

    如你所料,我跟着张漾走了,只可惜剧情不那么美好——我脱了鞋子,这样他就听不见我跟踪的脚步声了。跟踪,其实只是跟踪而已。

    不过我势在必得。亲爱的小白杨,你是我的,跑不掉。

    我在校门口等他,看见他快要走进校门的背影,飞速地拦住他,把写好我手机号码的纸条塞到他的手里,他伸手接住了,面无表情,不露痕迹地走开。

    看来,他是个比我还要狡猾的狐狸。

    张漾的手机短信在三天后发来,我们一个弄堂见面。他用手掌贴近我冰冷的脸,低声说:“黎吧啦,你很有名。”他用力地把我搂到怀里,把嘴唇贴在我耳朵边上说:“我可以泡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三个条件。”

    他接下来说出的话非常的有条理,超过我的预料,感叹天中的人果然聪明。

    他说:“第一,你得把你和那个五大三粗的男朋友之前的事处理干净。第二,你去替我泡一个叫许弋的男生,我会把他的照片、行踪、习惯都告诉你,无论用什么手段,你一定要把他弄到手。第三,在完成前两件事之前,我们之间的事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

    我问他:“你怎么谢我?”

    他说:“我不喜欢别人跟我谈条件,尤其是女生。”

    你瞧,我寻遍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一个比我更坏的人,我不为他卖命,还能为谁卖命呢?

    我开始处心积虑地追求许弋——他们都是天中的风云人物,但他们也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许弋他,真的是一个好孩子,张漾,他只是伪装成好孩子罢了。

    我像一朵灾难的云,慢慢地游入了许弋的生活,我让全天中的女孩子都知道,技校的一个太妹在追求许弋。

    许弋不是我的口味,他太优雅,太温柔,太乖,我的口味太重,重得只有我的小白杨才能负担地起。但是为了爱情,我别无选择。

    我搞了一辆自行车,在每天晚自修结束后跟在他屁股后面骑回家,不停地唱:“嘿前面的男生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我看他打一个上午的球,穿的像一株热带植物,他进球的时候我就很大声地喊:“许弋我爱你!”其实球场上张漾也在打,但他从不理我,我心里真想喊:“小白杨,我爱你。”

    一次又一次,许弋肯定觉得窘迫,他的脸微红,可是他拿我没办法,后来他告诉我,我对他而言,就像一株带着辛辣芬芳的植物,开着妖娆的花朵,让他不知进退,所以只好不理我。但我心里清楚,他的生活被我打扰得不轻,迟早有一天要举手投降。

    我的心里有一丝愧疚,在一次又一次不小心遇见那个女孩子的时候,哦,不是不小心,她分明是故意的。她很可爱,粉嘟嘟的,让人怜惜,我这一辈子都别想变成这个样子,所以只好努力漂亮。

    我故意在她面前吻住了许弋,这个吻让他惊讶极了但他没有躲开。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人。我骗了他,这个美好的孩子,还有旁边那个粉嘟嘟的乖宝宝。

    不出意料的,黑人果然不甘心地找上了许弋。

    他粗声粗气地说:“这难道就是你最近喜欢的小白脸?吧啦,你的品位越来越让人难以理解啊。”

    我说,“你他妈被我开除了,只有嫉妒的份了,怎么着?”

    我可怜的没有理智的许弋,他以一抵八,你可以想象得到结局。他被打破了头,在医院里躺了整整的一个星期,还被学校处分。

    我的奋不顾身到底换来了张漾的信任。他终于悄悄地摸进了我的家门,朝我竖起大姆指说:“丫头,干得好,我就知道你能行。”

    我说:“小白杨,你要奖励我,我要为你堕落。”

    “得了吧,”他说,“你别告诉我你是第一次。”

    但那真是我的第一次。在我狭小逼仄的房间里。我们在彼此的双瞳中看见自己的影子,他如此英俊,我如此妖娆。我就这样,为一份突如其来且不能见光的爱情,无私地献出了我自己。

    多么幸福,回味悠长。烟圈氤氲中,若隐若现一个任性的孩子。

    可惜我生来,注定就不配拥有幸福。

    夜晚,微雨。丁香花的气息犹存。我站在许弋的伞下,看张漾替别的女生撑着伞走过我的身旁。那个女孩脸上洋溢着趾高气扬的骄傲和幸福。我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一败涂地,什么叫做撕心裂肺。我很想冲上去,把那把伞夺过来,对着那两个人一阵乱抽,但是我也做不到,因为我心里很清楚,如果我真的这么做,那么张漾就永远不会再属于我了。

    冬天的月光下,张漾的表情让我放不下,他说:“你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乖乖地答:“我爱你,张漾,你对我充满诱惑,只要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我只为你一个人荼靡”

    张漾说,“要知道,我一开始只是想利用你。”

    “我心甘情愿被你利用。”

    他把我的手拿下来,放在他的胸口,我仿佛触摸到他的心跳,一下一下在颤抖。他说:“其实,我一生下来,就是一个不幸福的孩子。”

    “我也是”我轻声说。

    2岁的时候,我妈妈抛弃了我和我爸爸,跟别的男人结婚了。”

    “那有什么呢?”我劝他,“我爸妈一起抛弃了我,去了国外,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们。”

    张漾坐下一点点,把我搂紧一些些:“你听好了,我的母亲,现在就是许弋的母亲,许弋和我一样大的时候,我妈妈嫌我爸爸穷,爱上了许弋的爸爸,就离开我们嫁给了他。不可思议是吧?我从小学的时候就和许弋是同学,她来参加许弋的家长会,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都不抬一下。许弋也总是那么假假的乖巧,什么都争当第一,读书我一直读不过他,我实在忍无可忍,每一天都在想,如何可以让他再也翻不了身,如何让他失魂落魄伤痕累累和我一样痛苦……吧啦,他现在爱上你了,你要马上离开他。

    我感觉到张漾的泪水,在冰冷的冬夜,热热地流到我的手背上,他发出压抑的呜咽声。

    手机上面有许弋的留言,他说:我爱你一生,吧啦。

    一生?我很哀伤,许弋是彻底爱上我了,那么好的孩子,从没品尝过美妙爱情滋味的孩子,一旦品尝过了,会怎么样?我很害怕伤害他。但愿他早些明白,我只是一个阴谋,他早日脱离苦海,我心中的罪恶感会少一些。

    但他并不能体会我的良苦用心,如同所有失去初恋的男孩子一样,他消极了。

    那晚,据说他喝得烂醉如泥,他的妈妈和他的爸爸一起来酒吧拖走了他。他摔坏了所有的啤酒瓶,大声地喊着我的名字,手抓着酒吧的门久久不愿意松开。

    而那晚,我整晚都和张漾在一起,黑暗中我们彼此的探索让我像火山一样地爆发,又熄灭,从希望到绝望,从绝望到重生,周而复始,不知疲倦。

    像吧啦这样任性又漂亮的太妹,什么结局是最好的呢?

    是的,我死了,死于为张漾那个孩子的流产。

    “我也不想让他流掉。”张漾说,“但我们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孩子,我会和你牵着他们的手在巴黎的街头散步,给我时间,我会给你幸福。”

    我信了他,然后我死了,闭上眼睛的时候,满天都是张漾,耳边是黑人喋喋不休的声音:“张漾是个垃圾,蒋皎在初中时代曾经是许弋的女朋友,张漾就费尽心思去抢;抢到手了还不甘心,让你去泡许弋;他自己陪那暴发户的女儿吃饭,冰天雪地里搂着她走,校园里替她拎着笨重的书包,呵着气等在食堂的门口……”

    黑人不死心,掏出手机让我看视频,“兄弟我偷了他的手机,放点东西让你死了这条心。”

    张漾靠在一张软软的大沙发上,懒懒地说:“吧啦,婊子。”周围一阵哄堂大笑。张漾也笑,是微笑,他笑完后,站起身来,伸出手掌挡住了镜头……

    也许这些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我好像看到我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飞升,她飞过狭窄的公路,宽阔的广场,带着强烈的渴望和绝对的目的性,直奔向天中,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找一个人,她要找的人不是张漾,也不是许弋,不是蒋皎,而是一个叫小耳朵的女孩,一个吧啦其实从生下来就想做的那样的一个乖女孩。

    我亲爱的小耳朵,我把你爱的许弋伤得那么深,你能原谅天堂里的我吗?

    第三部分:黑人

    黎吧啦,你他妈真是一只毒的蝎子。

    天堂的生活还好吧?挂念黑人我吗?我很想念你呢。

    睡觉的时候,想起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哎,我的天,我的吧啦,我黑人第一次败在女人的裙下,那个人,就是你了。如果,你肯学着爱我一天,我真的会把一切给你,包括,我愿意代替你去死。

    你闭上眼的瞬间,呼吸没有了,心跳停止了,世界隔离了,我想,从那一刻起,黑人我就这样完蛋了。真的,完蛋了。想到这里,真的想他妈的杀了那个张漾。

    张漾害你,你爱他。我爱你,你害我。

    我可爱的吧啦,天堂一定很美吧。有时间,在我的梦中和我说说话阿,你知道吗?在我眼中,你真的不是坏女孩,你只是一个想要引人注意的毒蝎子。你不会害人,只不过是别人触碰了你充满绿色毒液的尾巴。而我,就是被你害到爱你的人。你给我的伤痕,一直都在。绿色妖艳的逼人,看着它,会不知不觉地从恨中很爱很爱你。

    黎吧啦,下辈子,请你不要再辜负我这个身上有你绿色伤痕印记的黑人。  

    未来章节预告:流氓·李珥·许帅·张漾

    25/08/2008

    老家来人=劳民伤财+痛并快乐着

    我的祖宗啊

    在你需要我的时刻,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你面前——为你买单

    在你不需要我的时刻,最快的速度消失在你面前——当你入眠

    白日要三陪,夜晚你却不要我陪,把我从家门内赶出去。

    可怜我三陪了一整天,咯咯作响要散架的一把老骨头啊,就这样流落在午夜的街头……

    还好我是二小姐,你不稀罕我的身体,想和我一起睡觉的人多的是!

     

    顺便给大家update一些信息

    1、新世界和久光打折厉害季开始了,八佰伴还是那副死腔调,不用去了……

    2、哈根达斯冰淇淋火锅暑季促销198,整整14个球加水果、糕点和奶冻啊!优惠幅度比较大。

    在我还是大学里的青春小妹妹,那时候西湖边刚开进哈根达斯,怀着对爱情的美丽憧憬去膜拜那冰淇淋火锅,天价——

    如今年事已高,哈根达斯变成我家不会走路或者伪装不会走路的祖宗们随意消遣的路边摊,吃不完烂在桌上……

     

    C'est La vie……

    22/08/2008

    何以笙箫默6

    这文简直仿佛小绵羊拉屎,断断续续,一颗一粒的终于拉完了。过程中还是贡献了不少热泪的。

    虽然这文被几个男人评价为“幼稚,naive”

    呸呸,仅供女人的意淫文,不幼稚怎么行?女人若是不足够愚蠢,怎么能满足你们的大男子心理?

    暑假,最痛苦也最有趣的事情无非是带小孩儿。

    从昨晚开始我被家庭驱逐出境了,让出来的席位用于老家小祖宗们的摸爬滚打。

    这个周末估计一把老骨头要吱吱作响,被他们蹂躏了。

    午夜,我流落在上海街头,亲爱的,你是否可收留?

    第十一章 应晖

    七年前,应晖生命的转折点,他最有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年。

    那时候被数学系众多教授看好的数学系天才的理想不过是找一份薪水不低、相对稳定的工作,把父母接到身边,然后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只是这个理想很快成了泡影。

    毕业前夕,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用很难过但是很坚决的态度要求和他分手。

    应晖应变不及且无法理解,尤其在听说她与本系系主任的儿子已经密切交往了一段日子后,失意中更多了一丝愤怒。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应晖无言以对。

    当晚他一夜未眠,第二天满眼血丝的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已经决定申请奖学金,赴美留学。

    在加州留学的日子比在国内更辛苦,陌生的环境,频繁的打工,繁重的学业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瘦了一圈,但与此同时眼界却开阔了许多。应晖的目光,渐渐集中到了正发展得如火如荼的互联网上。他独立研究出一套优化的搜索算法,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为数不多的积蓄也消耗殆尽。

    走投无路的应晖异想天开,用身上仅余的钱在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华文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了他的情况,寻求华人投资。

    然而事实很快让他失望了,十天内他只接到了一通电话,内容是骂他是个无耻卑鄙的骗子别丢中国人的脸。正当他心灰意冷的时候,收到了一封来自N市的信,里面有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还有五百美金。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漂亮,只寥寥几个字,无法从中判断是男是女。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五百美金,杯水车薪,却重新激起了应晖的斗志。几年后,当他坐在SOSO总裁办公室听资产评估师告诉他他目前有多少资产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应晖曾经想过找出那个资助他的人,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人海茫茫,信上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一个,真的无从找起。

    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如今非常需要,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

    默笙毕业后到加州找工作,可惜华人加女性的身份让她频频受挫。应晖有意使用自己的人脉帮她,默笙拒绝了。“应大哥,你已经帮我许多了,我不能一直靠你啊。”

    应晖想起默笙好像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经济上的帮助,接着又想起以前的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对他说的那番话,不由有些感慨。

    默笙看他若有所思:“应大哥,你在想什么?”

    应晖笑笑说:“没有,只是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

    默笙不解,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

    情人节到了,不过应晖天性并不浪漫,默笙则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他们这个情人节过得毫无暧昧。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默笙开始频繁的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应晖当然会不耐烦。

    只是当他看到她说起那个人时眉梢眼底的伤心和落寞时,不耐烦又变成了不忍心。

    还伴随着一种陌生的疼痛。

    之前就算知道默笙更多的只是把自己当作兄长,应晖仍然有一种笃定的感觉,他自信她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优秀的人,所以不妨慢慢来。然而,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应晖清楚地感觉到了默笙心里筑起的冰墙,那面冰墙把一切暧昧的东西摒除在外。

    他也许永远只能充当兄长的角色。

    应晖渐渐急躁起来。

    所以那个晚上的到来,不知是因为情绪长久的积压,还是一时失控。

    那天他在外面应酬,喝醉了回来,默笙手忙脚乱地照顾他。

    应晖说不清自己是醉是醒,若是醉,他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清楚每个细节,若是醒,他又怎么会这般不受理智的控制……似乎半梦半醒间,他把默笙压在了身下……

    他清醒过来已经是凌晨。

    意识回笼的零点一秒,他冲下了楼。

    楼下大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默笙忽然出声,弱弱的:“应大哥,你……是把我当成她了吗?”

    应晖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她说的“她”是谁。

    他的前女友。

    自己好像只和她提起过一次他的前女友,说了什么他都不太记得了,她以为……他还想着她?

      赵默笙,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恋恋于过去吗?

    ――――――――――――――――――――――――――――

    报纸上长篇累椟地报道了应晖的生平经历。

    默笙放下报纸,怔仲良久。迟疑了下还是打开电脑,输入sosomail的网址,给应晖发了一封电邮。

    信的内容改来改去好几遍,最后只剩了一句。

    ——“应大哥,昨天酒店大堂的事,谢谢你。”

    信发出后几分钟,信箱提示有新邮件,默笙刷新了一下,点开。

    ——不必

    简单至极的两个字,生疏扑面而来。默笙很快再地打了封回信——

      ——“应大哥,你这次回来有没有见到她,也许你们还有机会。”

    很久没有回音,直到一个月后他回美国。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

    另:预祝圣诞快乐

    短短的两行字,却经过那么长时间才发出,或许回信的人也打了很多遍,想了很久,最后只剩下这短短两句话。

    第十二章 原来

    以琛带着默笙,以玫带着张续回家过年。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下午的时候,默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的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的翻完仅有一本的相册,抬头默默的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却正巧遇见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默笙的妈妈。

    ――――――――――――――――

    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的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的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的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的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做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的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的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的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的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所以默笙上次问他她父亲对他说了什么的时候,他故意误导了她。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何父的贷款和纳贡都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的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离开时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

    ―――――――――――――――――――――――――――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21/08/2008

    何以笙箫默5

    第七章 若即

      脱了鞋子躺在床上。一种莫名其妙自己也难以说清的心情在胸臆间泛滥,或许因为明天。

      明天,周五,以琛就要回来了。

     清晨拿好东西出门,门一开,愣住。

      一身西装笔挺的以琛站在门外,手里还拿着钥匙,像正准备开门。

      不知怎么的,默笙有些局促。第一次真实地意识到他们的关系不同了,而以后,都要这样,每天早晨,第一个看到的都是他……

    “提前回来了,我送你上班,顺路。”

    “以琛,中午我们能不能一起吃饭?”

    “没有必要。”冷淡的声音。

       默笙眸光微微黯淡,转向车窗外的世界。现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堵得一塌糊涂……他们,也要这样一直堵下去吗?

      ―――――――――――――――――――――――

     中午的时候,默笙来电。

      “什么事?”他的声音又稍嫌冷淡。

      “唔。”对方似乎被他的冷淡所阻,顿了顿才说,“以琛,我的钥匙找不到了。找你拿。”

      她在马路对面等他,包搭在肩膀上,穿着大领子毛衣,低着头数着地上的格子。

      红灯。他停住脚步,远远地看着她。

      有很多东西没变。她还是喜欢穿毛衣,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勇气数到一千。

    ―――――――――――――――――――――――――――――――

       第八章 若离

       这一个月,过得像做梦一样。

      本来快要陌路的两人,突然就有了最亲密的婚姻关系。没有缓冲,跳掉了所有的过程,却跳不掉分离多年造成的生疏和难解的心结。

      她的父亲。

      她以前的婚姻。

      好像问题都出在她身上呢。默笙苦笑。

     “以琛。”默笙低着头用吸管戳着漂浮在可乐上的冰块,“我爸爸的事情,你很介意吗?”

      以琛没有声音,默笙有些底气不足地说下去:“其实我爸爸他人很好,而且那些事情……”

      “这与我无关。”

      鼓起勇气才说出来的话被以琛僵冷地打断。

      默笙手里吸管没戳中冰块,直接戳在了杯子上,杯子翻倒,可乐翻得满桌子都是,顺着桌沿滴到默笙白色的毛衣上。

      愣怔了好几秒,默笙才拿起纸巾机械而快速地擦着桌上的可乐,很认真很用力地擦,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他说了什么?以琛闭了闭眼睛。

      第二次.

      第二次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定了定神,以琛倾身,拿过她手中的纸巾:“我来。”

      等默笙回神,手中的纸巾已经易主,他低着头,专注而仔细的擦着她毛衣上的污迹,修长的手指坚定而有力,透过发丝的缝隙,可以看到他坚毅的眉……

      以琛,很近很近。

      那么遥远的,究竟是什么?

    ――――――――――――――――――――――――――――――  

    又是夜半归人。

    默笙想了想,下定决心似地说:“以琛,我有话和你说。”

      “说什么?”

      默笙咬下唇说:“我觉得我们这样子不像夫妻,我们……”

      “是吗?”以琛微带嘲弄地说,“那夫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方面你应该比我有经验得多。”

    身后良久没有声音,以琛熄灭烟,回头,三四米远的地方默笙唇抿得紧紧的,脸色苍白。

    ―――――――――――――――――――――――

      天哪!明天就要出差去香港了,她居然什么东西都没有准备,真不知道这两天干什么了,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急急忙忙从床上爬起来,翻出旅行袋开始收拾东西。

      动作太急促,证件掉在地上,默笙俯身去捡,却有一只手比她更快地捡起。

      以琛拿着证件,眼底有着阴霾:“你在干什么?”

      “……收拾东西。”手腕被他抓得很痛,默笙想挣脱,却被他抓得更紧了。

      眼睛扫向一边已经整理得差不多的行李,以琛眼中的阴霾更浓了:“你要去哪里?”

      想起还没有跟他说,默笙乖乖地回答:“香港。”

      香港?

      以琛的怒气渐渐凝聚。如果不是他恰好,不,根本不是恰好!若不是他想来看看她睡好没有,明天早晨,她是不是又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到底有没有一点为人妻的自觉!她究竟明不明白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抛下他一个人决绝地离开?

      昔日的伤口被狠狠地撕开,以琛的手劲控制不住地加重,阴郁的眼神毫不放松地盯着她:“好,你告诉我,这次你又要去几年?”

      用力一拉,她便落入他怀中。以琛俯下头,狠狠地吻住她,不温柔的,激烈而愤怒。

        那种吻法简直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吞下去,连呼吸的余地都吝啬于给她。他把她压到床上,牢牢地控制住她,幽深的眼眸望着身下的默笙,那是他唯一所要的拥有。

      “默笙,这是夫妻义务。”

      他吸吮着她娇嫩的肌肤,强迫地在她身上留下他的印记,强制而直接的动作让默笙浅浅地抽气。

      “……痛。”

      以琛的动作稍稍顿住。痛?她也懂得什么叫痛吗?

      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她怎么会懂!

      那些时候,赵默笙,你在另一个人的怀抱里。

      手机铃声刹那尖锐响起,卧室里只有她剧烈的咳嗽声。

    他刚刚在做什么?婚内强暴?以琛失去的理智一点点回来。一股自我厌恶牢牢地攫住了他。何以琛,你已经强迫她嫁给你了,现在还要强迫她陪你上床?

        第九章 恒温

    温暖的回忆,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

      第十章 不避

    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两人都不得不出席。

    以琛说:“我先去我们系转一圈,你也去你们系那边去看看。我们待会再联络。”

    以琛快步去了法学系,她也拐上了去化学系的路。

      最近她和以琛……好像突然好了起来,尤其是她从香港回来后。现在这样子的相处,默笙固然开心,可是有时候又会觉得不安。

    她不太明白以琛是怎么想的,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以琛的心思,她总是捉摸不透。会不会有一天,一切又变回去了呢?

      忽然人声鼎沸——能容纳千人的第一大礼堂已经站满了人,连门口都被堵塞了,好在学校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在礼堂外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直播演讲现场。

      默笙站在人群里,仰望着屏幕上自信挥洒的男子,呆呆地伫立,半晌才消化了这个信息——应晖,他回国了。

    象征着智慧的宽阔额头,一如性格般坚毅的浓眉,刀斧削刻出缺乏柔和的面容,因历经沧桑而沉静却不时闪过犀利的眼神,不苟言笑好像难以亲近的神情。

      这就是应晖。

      硅谷白手起家的网络新贵。

      身价数十亿美元的新兴科技富豪。

    她名义上的前夫……

       胸口闷闷的,默笙有点眩晕。

     在这个不设防、阳光充足的午后,那些埋藏很久的情绪因为应晖的出现而被翻出来,一幕幕犹如恶梦重现。刚到美国时人生地不熟的惶恐,言语不通被歧视的羞愤,因为口音不纯被嘲笑而逐渐习惯的沉默,到美国两个多月后在报纸上看见父亲畏罪自尽时的崩溃……

      那时候的一切就像恶魔编织的一张网,挣扎不开,无限绝望。

       骤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把默笙从往日的泥潭中拔出来。

     “我们同学会,在酒店门口等你,尽快过来。”以琛的声音。

    ―――――――――――――――――――――――――――

        滨江大酒店。

      老袁订的桌位不知怎么被别人占了,大堂经理不停地道歉,说会尽快安排,一行人也没怎么介意,坐在大堂里边聊边等。出了社会不比在学校,能聚在一起的时间寥寥无几,现在总算逮到了机会聊个尽兴。

       “居然还是她。”苏敏摇头,不知道自己该为这个师弟高兴还是不值,“当年我们法学院那么多才女佳人,喜欢他的不知多少,偏偏他找了一个别的系的,我说你找别的系也弄个系花啊什么的,才配得上法学院头号才子的身份是不是?偏偏还是个各方面都没什么特别的。”

      当年赵默笙缠着何以琛的时候,法学系的人大多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这场追逐。没人相信何以琛会接受这个女生,毕竟他拒绝过条件更好的人。所以后来何以琛带着赵默笙上课上自习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被吓到,恐怕其中也有不少女生暗暗后悔自己怎么没积极一点。后来赵默笙去了美国,何以琛恢复单身,有些新生的热情程度比当年的赵默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何以琛总有办法在两三天里打发掉。

      说话间以琛和默笙已经过来,同时,侍者整齐划一的“欢迎光临”声和来人不可小觑的排场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去了门口。

      一大群人的簇拥下,一个正值英年的俊伟男子走了进来,名贵的手工西装提在手里,步履间气势而从容,大堂璀璨的灯光照在他身上,更增一份尊荣显要。

      苏敏眼尖地注意到簇拥的人群中有C大的一把手,不由多看了两眼,不知道走在中间的男子是什么来头,能让学校领导这么巴结。

      林董这时却欣喜地叫起来,激动地挥着手:“应总,应太太在这里!”

      林董声音响起的瞬间,应晖已经停下脚步转头向他们看来,好像根本没看见一边已经无法反应的默笙一般,应晖走过她径直客气地向林董客套:“原来是林董,正想说明天去拜访你,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林董受宠若惊地说:“哪里哪里,见到应总才是三生有幸。哈哈,应总,这是应太太吧,刚刚应太太还硬说我认错了人。”他指着默笙。

      应晖随意地瞥了默笙一眼,然后大笑:“是有点像,不过我太太在瑞士度假,林董你眼力不行了啊。”

      说着连连向默笙鞠躬。“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小姐,不好意思。”

      默笙垂眸,微微地摇头。

      应晖等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进贵宾电梯,电梯门合上的前一瞬间,应晖似乎不经意地向他们的角落看来,不偏不倚地撞上以琛深邃的目光。

    ――――――――――――――――――――――――――――――――

      被老袁连灌了几杯酒,以琛起身去洗手间。

      洗手间里已经有人。

      本来在盥洗台前洗手的男子在以琛推门而入的刹那站直了身躯。

      以琛下意识地停下脚步,与镜子里的人目光相接——应晖。

      一时间,沉默占领了这小小的洗手间。

      “何以琛。”片刻后应晖先开口,“久仰大名。”

      “不敢。”以琛直视应晖,神情淡定,“应先生才是名扬四海。”

      “你怎么不好奇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应晖关掉水龙头,回身,如鹰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和他硬朗形象绝不相符的温柔。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以前的妻子,曾经在我研发出的搜索器里搜索过这个名字。”

       ―――――――――――――――――――――――――――

      “他也这么亲过你吗?”

      低哑的声音,泄漏了他一直苦苦隐藏的情绪。

      眼底是她醒着的时候绝对不愿意让她看到的痛楚。

      以琛低下头,和默笙呼吸相闻。

      他也曾经离你这么近?

      他也曾得到你的笑靥和一切热情?

      他也曾……

      以琛命令自己不准再想下去。

      只是,他一直以为他们是一样的,他在这个世界孤单着,而她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一天她会回来,或者有一天他等不了去寻找……

      事实上,从年初开始,他就开始筹划着近年内出国,虽然知道人海茫茫。

      不久后她却已经回来。

      用很陌生的目光看着他。

      然后告诉他,她已经结过婚。

      如果曾经有人让她不再孤单,他其实应该为之高兴不是吗?

      可是以琛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份胸襟。

      很介意。

      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

      默笙依旧细细地均匀地呼吸着。

      以琛轻轻帮她掖好被角,起身,关门出去了。

      ――――――――――――――――――――――――――――――――――

      十一月的深夜已经寒意袭人,纵使在A城这个繁华的城市,街上的行人也已经寥寥无几。

      应晖坐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茶座的窗边,看着窗外向茶座走来的男子,夜色的遮拦下,来人英挺的外表,出众的气质仍然没有减色半分。应晖虽然早料到能让默笙念念不忘的人必定出色,但何以琛的出众仍然超出了他的预估。

      这样的男人在学生时代想必也是出类拔萃,默笙当初怎么骗到的?

      如果自己和他处在C大的同一个时代,谁胜谁负?当年亦是C大风云人物的应晖暗暗评估。

      如果那样,说不定会是他先碰到默笙,也许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得不一样。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自己在大学时代就碰到默笙,当时心高气傲的自己恐怕也不会看上她吧。

      机缘,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在应晖遐想间,何以琛已经在他对面坐下。

    茶香袅袅中,应晖却开始沉默,那些事情,也许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20/08/2008

    小灵仙儿

    大龄女中年蓝心湄同志——以43高龄挑战人工受孕,流了

    蓝、陶和小S都算台湾主持圈里面超级敢说敢做的女子

    果不其然,她随后在博客里阐述了这一“流产事件”

     

    大姨妈战胜老大

    昨晚老母我房子剧烈阵痛,接着是一股倾盆大雨的血崩,今儿个一早就到华陀仙医报到,仙医说因为老母我的房子比较老旧,突然要多个老大住是会比较不习惯。

    老大要吃要住要练功足百日,才能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小战士,过程中得战战兢兢我们俩都很辛苦,这次还未足50天的老大首战大姨妈虽败,各位观众别失望,仙医说还好老母我的房子虽旧但地段及条件都很好,现阶段只要再加强房子的维修工程,老大随时会再现江湖。

     

    在我目前的人生观世界观范畴内,无法理解,究竟一个女人孤芳自赏成何种程度,才觉得天下的男人都配不上她了,要去日本找一个精子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

     

    小灵仙儿,小灵仙儿,我每次只要瞧瞧你,就会想起你爹爹

    假若你长得不像我,我该有多么感激上天

    你的额,宽阔饱满;你的眼,内陷深邃;你的眉心与眼窝,有巨大的高差;你的鼻,挺拔得像外国人;你的唇,樱桃一点

    你有完美的九头身,你有修长细腻的小腿,你有雪白的脚丫

    你是我生命的延续,希望的寄托

     

    好了,发梦完毕,谢谢大家观赏

    19/08/2008

    何以笙箫默4

    赶紧的,把小小的奇文掩盖在浩如烟海的文字中,嘻——

     

      房门没锁,手一推就开了。开门的声音并没有把以琛惊醒,他挂着点滴,仍在睡。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他躺在床上,脸容苍白而瘦削,睡梦中也蹙眉。重逢之后她其实并没有好好看过他的样子,现在终于可以。手指不自觉地划上他紧皱的眉头,然后刷过睫毛,想像着如果主人清醒,这双眼睛必定睿智而冷漠,有时候还会带着微微的嘲弄。

      最后,停留在略微苍白的唇上。据说,有这种唇的人大多薄情,以琛以琛,你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明白,我们已经再回不到从前,七年的时间,什么都改变了啊……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直到,她的手腕被人狠狠抓住。

      以琛!  他醒了?

      默笙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眼睛被水光模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能听到他怒极的声音。

      “你这是干什么?”以琛咬牙切齿地说,“赵默笙,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怎么会这样?她清晰地听到心里曾经坚固的东西正在被打碎,这种破碎的声音让她感到害怕恐慌。而以琛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让她胆怯,她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不是要彻底斩断过去连他一并排除在外吗?那么她刚刚又在干什么?她完全乱了。

      逃走吧!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主宰了她的行动。她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这么大的力气,竟然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掌握,往门口跑去。

      以琛厉声说:“赵默笙,你敢走!”

      该死!

      以琛看着她拉开门,猛的拔掉左手正在输液的点滴,下床去拦她。可是他正在病中,又在床上躺了那么久,脚步迈得又急,居然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病床边。

      而这一切,默笙自然不知道。

      她奔走而去。这医院里天天上演着生离死别,一两个这样泪流满面的人实在是再寻常不过。  

    第六章 离合

        “何、何律师?”美婷吃惊地看着门口出现的人,“何律师,你不是在医院吗?”

    “提前出院。美婷,等会你把ANAS公司那个案子的资料拿到我办公室来。”

      向恒从检察院回来就直接推开了以琛办公室的门,看到他果然埋首文件中,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向恒看了看他,直截了当地问,“她去了?”

      以琛眼神暗了暗,不答反问:“你找她的?”

      向恒点头,看了看以琛的脸色,叹气:“看来我是弄巧成拙。”

      “不,我要谢谢你。”以琛淡淡地说,“若非她给我重重的一击,我怎么会彻底的清醒。”

      “你……”向恒张口,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放心。”以琛看着他,一脸平静,“我和她已经彻底结束了。不,应该说,我的一厢情愿彻底结束了。”

    ――――――――――――――――――――――――――――――――

      他没有十点之前回过家。向恒早放弃劝他,老袁则整天乐呵呵地算着本季度收入会增加多少,笑嘻嘻地说要给他准备一副最好的棺木。

      其实他何尝不是疲惫万分,只是他太需要这种忙碌。

      电梯“叮”的一声,十二楼到了。以琛走出电梯,所有动作在看到门口的人的瞬间僵住。她穿了一条薄薄的毛衣,抱膝坐在他家门口,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睛怔怔地盯着前方的地面。

      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来。看起来竟然比他这个病人更加憔悴,又清瘦了些,下巴尖尖的,愈显大的眼睛在看到他的刹那闪过慌张,整个人好像陷入了某种困境而走投无路。

      谁都没有出声,以琛停滞了三秒,视而未见地举步从她身边走过。

      平稳地开门,走进去,然后反手关门。

      关门声却始终没有响起,他的衣袖被一只手紧紧地攥住。

    “以琛。”他听到她的声音,低低的小小的,仿佛小动物的呜咽一样可怜,“你还要不要我?”

    这个可恶的女人,她知道她在说什么?!以琛只能狠狠地转身瞪着她,神情仿佛见了鬼。她向来都有把他弄得乱七八糟的本事,以前如此,现在更是如此。所以他更要冷静,不然必定溃不成军。

    “如果我刚刚没听错的话,你似乎是想红杏出墙,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你看中的……在中国的秘密情人?还是你见不得人的外遇?赵默笙,告诉你,你想都不要想!”他要努力控制自己才能不让自己的手掐上她的脖子。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言语能伤人到什么地步,她总算见识到了,难堪之下只能挤出几个字:“我没有。”

      “没有什么?”以琛紧迫的视线盯着她,“难道你没有结婚?那只不过是你用来挡我的借口?”

      虽然是疑问的语气,却带着九分的笃定,他的怀疑是有依据的,他知道她一直一个人住,她甚至还去相亲……

      如果是这样,以琛心中浮起淡淡的苦涩,挡他的借口啊。但是,那隐隐的喜悦又不住地从心底冒出来。

      然而默笙却没有给他期望的答案,局促转开的目光里流露着淡淡的……不安。“我离婚了。”她叫了出来,反而镇定了些,无意识地重复一遍,“我离婚了。”

      何以琛,这个一厢情愿的小丑你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离婚了?以琛的脸色更加阴寒,他怒极反笑。“你凭什么以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默笙呆住,眼神渐渐暗淡,肩膀微微地塌下去了。早料到是这样不是吗?她又何必来这一趟,让自己死掉的心再死一次吗?仅仅因为那几句诗,因为那张照片就孤注一掷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我走了。”默笙站起身,没有看他,声音微颤地说,“打扰你了,对不起。”

      他没有拦她,仿佛陷入了某种难解的迷思。

      她打开门,却听到他在身后说:“等等。”

      回头,他从沙发中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默笙怔了怔,摇头:“不用,我自己可以。”

    “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再也没有以后。”以琛冷冷地说。

    ――――――――――――――――――――――――――――――

     清晨的铃声格外惊人,是以琛的来电。

      “我在你楼下,你带好身份证下来。”

      他说完就挂断,默笙根本没机会问什么,拿好东西匆匆奔下楼。默笙有些疑惑,“要身份证干什么?”

      “去民政局。”以琛漠然的仿佛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我们去登记结婚。”

    她看着他决绝的神色,陡然间明白了。是报复吗?是疯狂吗?他是在逼她,也在逼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必须要一个了结,而且一点反悔的余地都不留。

      “默笙,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他在她头顶沉沉地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初秋的天气,明明还应该不太冷的,默笙却突然感觉到那风里吹来的寒意,从脚底一直凉到心上。

    ――――――――――――――――――――――――――――――――――

      “小姐。”工作人员拿过表格,迟疑地再问了一遍,“你真的是自愿的吗?”

      以琛与默笙的脸色都差极了。

      从民政局出来,以琛扔了一把钥匙给她:“把你的东西都搬到我那里去。”又从皮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所有的支出都从这上面支付,密码是XXXXXX,记住了?”

      默笙无奈地接过,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我要去广州出差一周。”他抬腕看表,“一个小时后的飞机。”

    她大概是世界上最独立的新婚妻子了。

    ―――――――――――――――――――――――――――――――――

       一阵悠扬的铃声响起,若不是铃声相差太大,默笙几乎要反射地接起电话了。

    打开门,默笙一愣,这个一身家居打扮的女子她认识,赫然是那日以琛来她公司接的美人。她看到她也颇为讶异,不着痕迹地打量她一眼,自我介绍说,“我姓文,曾经是何律师的当事人,就住在楼下。”

      文小姐耸耸肩说:“我是说怪不得何大律师会亲自接我下班谈案子,原来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托你的福。”

      她将手中的袋子扔给默笙:“这是我包的馄饨,有多,就拿来了。真是的,害我白白自做多情一番。”

      她走了,默笙看这手中的馄饨,略一犹豫,拎起电话,拨以琛的手机。

      “呃,是这样……刚刚楼下的文小姐送了一袋馄饨来,还有她说谢谢你上次帮她的忙。”默笙一说完就知道自己选了一个最差的开头,懊恼已经不及。

      果然那边静默几秒,响起他嘲弄的声音:“你在怀疑什么?放心吧,就算我曾经对她有过什么想法,那也是‘未遂’。”

      言下之意,她这个“已遂”的人是没资格质问他的。默笙理智地转开话题:“……嗯,我的东西放到哪里?”

      那边顿了顿,“何太太,你的丈夫身心健康,暂时没有分居的打算。”他讽刺地说。

      这个电话打得真是糟糕透了。默笙握紧话筒,最后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五晚上。”

      “好,我等你。”默笙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说完才意识到这句话有太多涵义在里面,不由屏息。

     ――――――――――――――――――――――――――――――――――

      广州是一个太璀璨的城市,很容易就叫人目眩神迷,迷失方向。以琛漫步在某个广场,忽的白光一闪,以琛转头,身边有人在拍照。莫名其妙地就想起她,第一次见到她,也是这样的白光一闪,然后就看到一个女孩举着相机笑眯眯地看着他。

      任何人被偷拍都不会太高兴吧,但他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皱着眉头瞪她。

      她一开始被他瞪得有点心虚,但立刻理直气壮起来,恶人先告状地说:“喂,我好好的拍风景,你为什么突然冒出来?”

      他本来还有点生气的,但被她这样一说,真不知道是气好还是笑好,只好不理她,举步离开。没想到她竟然追上来问:“喂,你为什么走了?”

      如果这时候还不懂得反击真是枉为法律系的高才生了:“你不是要拍风景吗?我把它还给你。”

      她登时脸涨红,半晌讷讷地说:“好吧,我承认我偷拍你。”

      懂得认错还算有救,以琛迈开脚步,她却不紧不慢地跟上。走了一段以琛忍不住回头:“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还没有告诉我名字、系别啊。你不告诉我我怎么把照片给你呢?”她无辜地说。

      “不需要。”

      “哦。”她点点头,一副没关系的样子,“那我只好洗出来以后到处去问啦。”

      他不敢相信:“你站住。”

      “干什么?你担心我找不到你吗?”她一副你别着急的样子,“虽然全校有好几万人,可是有志者事竟成,我一个个地去问,总会问到的。”

      那他也不用在学校混了,以琛咬牙切齿:“何以琛,国际法二年级。”说完转身离开,走老远还能听到她的笑声。

      过了两天她果然找到他,献宝似的掏出照片,她的脸上满是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

      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地照耀他。

      那离开的七年,另一个男人……

      以琛闭上眼睛。  承认吧,何以琛,你嫉妒得发狂。

    18/08/2008

    夫妻相性100问

    代价是500金钱,兼这篇博文的PUBLIC,不能怨我,是男人愿赌服输。

    夫妻相性100

    01请告诉你们之间的昵称:

    ——国君,土鳖

    ——小仙女

    04.你的性格怎样?

    ——鸵鸟,彪悍

    ——乐观

    05.对方的性格呢?

    ——传统,稳重

    ——嬗变的N次方

    06.两人何时相遇的?在哪里?

    ——地铁2号线世纪公园1号口自动扶梯顶端,2007年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07.对于对方的第一印象如何?

    ——真他妈白净斯文,我一贯的口味一下从猛男修正成书生

    ——活泼,比我矮很多

    08.喜欢对方哪里?

    ——气质干净,不染尘埃,好像一朵纤细的雪

    ——情真意切,敢爱敢恨

    09.讨厌对方哪里?

    ——知识面太窄

    ——不懂世故,随心所欲,太清高,又自负

    10.你觉得和对方相处的好吗?

    ——从来不生气,超好相处!

    ——大部分时间很好,偶尔刮风下雨

    13.比喻的话,对方像什么动物?

    ——土鳖

    ——小狗(忠诚,可爱,伶俐)

    14.送礼物的话,会给对方什么?

    ——华美的礼物盒,钻出胸口打个蝴蝶结的我!

    ——男人的三心:爱心,孝心,责任心,

    15.想收到什么礼物?

    ——不介意具体形式,贱妾统统都喜欢,多多益善,比如房子车子票子之类……

    ——什么都好,只要是她送的

    16.有对对方不满的地方吗?有的话,是哪里呢?

    ——普通话不标准;不认识的字太多;知识面不宽广;据说硕士文凭是火车站门口购买的

    ——有不少,具体详参家庭壹号令

    17.你有什么个人癖好码?注意是癖好,不是爱好

    ——迷恋被人拍照;迷恋收藏奢侈品高清海报

    ——(还好她不是迷恋收藏奢侈品)爱好不多,癖好没有

    18.对方有什么癖好吗?

    ——打牌技术暴好,还能算牌;酒量惊人,只比我差一点点

    ——琴棋书画,能歌善舞,花蝴蝶一样

    19.对方做了什么会很讨厌?

    ——帮我找妹妹

    ——很少,目前没有

    20.你做了什么对方会很讨厌?

    ——招蜂引蝶

    ——很多,感觉动不动就被她嫌弃,害的我整天战战兢兢

    21.两人的关系进展到哪里?

    ——水乳交融

    ——如胶似漆

    22.初次约会是在哪?

    ——美罗影城

    23.那时候的气氛是?

    ——扮清纯还是彪悍?这是个问题!

    ——车如流水马如龙

    25.经常约会的地点是哪里?

    ——暗夜的复兴公园,空无一人的陆家嘴中央绿地,傍晚七点落锁后十点钟的中山公园

    ——她太会玩了,上海滩各角落都了如指掌

    27.最先告白的是谁?

    ——他!

    ——水到渠成,好像连一句喜欢你都没说过就被我骗到手了,嘿嘿。

    28喜欢对方到什么程度?

    ——比他少一点点

    ——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

    31.对方见异思迁的话,怎么办?

    ——阉了他

    ——从不怀疑绝无可能发生的事

    33.约会时对方迟到一小时的话,怎么办?

    ——灭了他

    ——等。她经常让我等。

    34.最喜欢对方的哪个部位?

    ——额头,皮肤

    ——全部

    37.对对方撒过谎吗?擅长撒谎吗?

    ——唉……你看天上有流星唉……

    ——没有。不擅长。

    43.感到「被爱着」是什么时候?]

    ——随时随地

    ——幸福人生。

    44感到「难道不爱我了吗???」是什么时候?

    ——投怀送抱的小妹妹真他妈多!

    ——还没。

    45.你是如何表现爱的?

    ——国之疆土不许外寇踏足毫厘,我的男人也不许旁人沾染一个指头

    ——用心,心有灵犀一点通。

    46.如果死的话,是比对方先死?还是后死?

    ——我先。自己是个感性的人,那种独自一人茕茕孑立的局面无法面对

    ——她都这样说了,尊重她的决定。

    49.两人的关系是周围人公认的?还是保密的?]

    ——天下公认的

    ——公认的。

    50.觉得两人的爱会永远吗?]

    ——到死的时候结束

    ——永远。

    51.你是受?还是攻?

    ——唉……你看天上有流星唉……(看了他的答案,果然心底很纯洁,我得意地笑儿)

    ——攻守结合。

    54.初次H是在哪里?

    ——床上

    ——题目有点过分了

    55.那时的感想是????

    ——居然是处男啊!!!

    ——题目真的有点过分了

    56.那时候,对方是什么样子?

    ——像吃到最好吃东西的孩子

    ——湿漉漉

    63.用一句话来形容H时的对方

    ——雄螳螂

    ——妖孽

    73.朋友说因为太寂寞了并要求H.怎么办?

    ——杖毙

    ——腰斩

    80.突然对方变得没有需要了,怎么办?

    ——催情大法

    ——忍

    82.H最棘手的是什么?

    ——软

    ——两人状态不合拍。

    84.你有主动要求过H?

    ——唉……你看天上有流星雨唉……

    ——有

    85.那时对方的反应呢?

    ——变被动为主动

    ——逆来顺受。

    99.对你来说H是什么?

    ——双剑合璧,天人合一

    ——是人性本能的释放,是与相爱的人交流的方式。

    100.请对对方说一句话吧.   

    ——我走过前面的荆棘路,才在最美的时刻遇见你,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上海除了花山路之外,终将有一条爱翎路。实在修不起爱翎路,将来也要修一民宅,命名爱翎苑。

    15/08/2008

    何以笙箫默3

     第四章 命运

      她清楚地记着那天的情形。她听了以玫的话,立刻去找他证实。去的路上她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以琛告诉她他也爱以玫,绝料不到迎接她的会是他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

      ——“走,我不想见到你!”

      ——“赵默笙,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你!”

        ——“滚,滚得越远越好!”

    那样决绝的语气和神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神俱裂。可如今他居然说,她,负他?

      “你这是什么意思?”默笙盯着自己的鞋子,低而清晰地问。

      以琛松开她,点起一支烟。

      他定定地开口:“那天,你父亲来找过我。”

      瞥见她骇然的神色,俊颜浮起淡淡的讽笑:“没想到?呵!我也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市长千金。”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市长千金!市长千金!多讽刺的一个称呼!

      她和以琛来自同一个地方——Y市。当年欢天喜地地把这个当作天大的缘分和巧合,如今却是天大的难堪。

      如果他知道她是赵清源的女儿,那么他必定也知道……

      “是。”以琛点头。赵清源贪污受贿千万之巨,事迹败露于狱中自杀,举国震惊。

      默笙闭眼,无所谓了。

      “我爸爸,他对你说了什么?”

      以琛垂眸,那天赵清源对他说的话还清晰在耳:“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小笙很喜欢你,我也不想反对。如果你愿意和小笙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把一切都办好,签证、房子、学校都不用你担心……”

      多么诱人的条件!  

    要怎么告诉她?如实?然后扯到最难堪的双方父母?

      不行。

      半晌,以琛沉沉地说:“我一个靠打工和奖学金度日的穷学生,你觉得他会说什么?”

      默笙沉默,她了解她的父亲,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背景的人他向来不屑一顾,她完全能想像出他对以琛说了多过分的话。否则,以以琛的冷静,怎么会对她发这么大的火。

      “对不起。我……当时并不知道。”真相竟然是这样的!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彻底地颠覆,默笙思绪纷杂,只觉得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以琛的声音宛如从地狱中来的冷酷犀利:“你连问都没问就判了我的死刑,赵默笙,你猜猜我这几年有多恨你?”

      恨?

      默笙惊惶地后退一步,却逃不开他的掌控范围,双肩猛地被他抓紧,力道之大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会不会被捏碎。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

    ――――――――――――――――――――――――――――――

    在当年的她看来,去美国真的单纯是为了逃避感情失败的痛苦。现在她已经明白七年前的一切都是爸爸早已策划好的一场逃亡,企盼在东窗事发后给宝贝女儿一条最好的退路,否则,签证怎么可能在几天内就办好?否则,美国的一切怎么会早已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决定,她毫不怀疑当年就算她不想去,也会被押上飞机。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有些僵硬地说。

    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默笙惊愕地望着他,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像。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以琛,“对不起。”

      “我不打算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兴趣去重新认识一个人经营一段感情,所以你最适合,不是吗?”

      是吗?默笙怔怔地听着,一颗心渐渐下落。  因为认识,因为合适?

      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

      她竟然这么快就拒绝他。以琛定了定说:“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你……”

      他的话被默笙轻轻打断:“我结过婚了。”

      话音猛然煞住,以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问:“你说什么?”

      默笙盯着地上自己的影子,低低地说:“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以琛脸色冷冽阴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把周围的空气都冻住,他恶狠狠地瞪着她,仿佛随时会伸出手把她掐死。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

      整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日子如流水般,也过去了,两个人再也无交集。

      默笙不知不觉又走到了C大操场边,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儿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

    火车的终点站是Y市。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回家。

    踏过最繁华的贞观路,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大一寒假那年,天空飘着小雪,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居然在街上相遇……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

    在家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趾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

     于是默笙改去公墓。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

      “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那么多误会,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第五章 回首

      “赵默笙吗?”电话彼端传来男子温和的声音,“我是向恒。以琛胃出血。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你真的心狠。人不能太自私!”

    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

        “小时候,那时候我才九岁。以琛的爸爸摔死后,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又不肯吃药,没多久也去了。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其实以琛的执着很像阿姨……”

    “默笙。”以玫幽幽地说,“我并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他。”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以玫。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以琛。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14/08/2008

    何以笙箫默 · 2

    第二章 转身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何以琛站在十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奇怪自己怎么会有了欣赏夕阳的心情。

      大学毕业后他拒绝了研究生保送,直接来到现在更名为“袁向何”的“袁向”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现在已经是合伙人之一。老袁和另一个合伙人向恒都是C大校友,向恒比他早一届,老袁则已毕业多年。

      形象更接近劫匪的魁梧大汉老袁悠闲地在他对面落座,嚣张地跷起二郎腿:“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以琛头也不抬地说:“加班。”

    “不会吧!”老袁怪叫,“今天是周末哎!他贼兮兮地凑过来,“以琛,我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是同性恋还是有隐疾?”

    秘书美婷进来,又满脸失望地出去。以琛对待女性的态度一向有礼周到,但从不逾越,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在“何以琛”这个名字下壮烈成仁。也不能怪那些女人趋之若鹜,就算以老袁男性的目光看来,何以琛还是太优秀了。撇开他英气逼人的外表,光这几年他在律师界里逐渐崛起的名声和坚毅正派的形象就足以吸引任何骄傲或者美丽的女人。

      “何律师。”美婷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刚刚有位小姐送了这个来,走了不到一分钟。”

      以琛一摸就知道是什么,他没有细想,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就往外去。老袁跟在他后面叫,他仿佛没听到似的。

      在门口老袁恰好碰到刚刚从法院回来的向恒:“他是怎么回事?”

      向恒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我想我知道原因。”向恒虽然比以琛高一级,却是一个宿舍的,对以琛的过去很了解。

     “对,当年他女朋友不辞而别,去了美国他才知道消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很广,以琛很颓废了一阵子,那时候他抽烟喝酒全学会了。”

    “不会吧……”老袁实在想像不出什么样的女人会抛弃何以琛。怪不得他不近女色,原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送完照片后,默笙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

      直到刚刚,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以前的她绝对不会这么退缩,明明很想很想见他,却不敢。那时候不管以琛多么冷漠,多么拒人千里,她都可以端着一张笑脸跟前跟后,现在却连说两句话的勇气都没了。

      ――――――――――――――――――――――――――――――

      “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

      “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

      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

      “不是我,是我们。”

      “我?为、为什么?”默笙有点呆滞。

      “丑化你的形象,衬托我的美丽!帮助我早日嫁出去!”

      “……我是第几个受害者?”

         下班时间一到,花仙子就拉着她往下冲,突然感觉到一道灼人的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居然是何以琛。

      “以琛!”伴随着娇柔的声音,一个纤瘦美丽的女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默笙的心一沉。

      “我等的人来了,先走一步。”他平淡对她说,与那女子相偕离去。

      根本不用丑化与伪装,相亲宴上默笙果然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完美地衬托出了花仙子的光辉形象。

      由于男方的过度热情,四个人去看电影唱歌吃夜宵,玩到十一点多才回家。

      楼道里的灯坏了,显得有点阴暗,她走到四楼的门前,摸索着钥匙,突然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默笙一惊,钥匙啪地落在地上。

      “你……”

      话未说完,她已经被拉进一个坚硬的怀抱里,毫无防备的唇被压住,他毫不留情地在她的唇上反复蹂躏,火热的吻甚至不知足地蔓延到颈上,仿佛要把压抑的怒火全部倾泻出来似的疯狂。他的手扯开了她的衣领,她刚刚感到一丝凉意,立刻被他的唇舌覆盖吞噬。

      默笙还来不及反应,就陷入这措手不及的意乱情迷中,暧昧的空气中浮动着丝丝酒气。酒气?他喝酒了!

      默笙清醒了一点,气息不稳地叫道:“以琛!”

      他的动作一滞,停住了,头还埋在她的颈窝里,急促地低喘着。

      良久,才听到他喑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

     第三章 靠近

      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

      以琛!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

      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

      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

      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上了公车,停靠了八九站后,古色古香的C大校门出现——那是他们的母校。

      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

      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

      “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面前,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在静园。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

       还有周教授课上的一场闹剧。点名陪听的默笙回答问题:“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你当年真是见死不救!”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

    以琛郁郁地吐出一口气:“不早了,我送你回去。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

      “……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

      “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12/08/2008

    何以笙箫默

    我忏悔

    自从开篇写作《赤碧色》后,每个周末强烈陷于意淫境界。尤其是写到“暗涌、凋昙”这些色情大法章节,观摩叁级A片无数,心潮风起云涌,写博客的动力荡然无存

    目前也就只有奥运会的若干比赛能与我的意淫争锋,比如中美篮球那场对抗。

    前些日子博客发的都是存稿,如今存稿已尽,青黄不接,二小姐抓耳挠腮ING……

    幸好,天助我也,同样是在网上搜索通彻心扉的爱情的桥段,找到一篇文。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情侣之间的误解与痛惜,原来都是那么相似和无奈,仿佛看见我大学校园里的青葱岁月,我的任性与痴狂。读完时,泪湿衣襟,心下有了冲动,决意写一个缩篇。全书也不长,短短12万字,恳求看了缩篇有泪盈然的女友,能去支持全本。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世事弄人,误会横生,默笙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意外的重逢划上七年等待的句号,当日还君明珠,而今笙箫再起,你待如何?人要经过多少误会多少伤悲,才能到达情爱的彼端呢?纵观通篇文字,的确是可称得上含蓄和简洁。粗看平淡无奇,细一推敲,就会发现容量惊人,这种写法迫使我们放慢阅读速度;否则我们将无法体会到简单的文字背后的那种沉甸甸的情感。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七年!久违了啊!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她竞争呢?突然想到那日何以琛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坐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作不是她干的。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无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好奇的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 sunshine

    ――――――――――――――――――――――――――――――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当萧大模特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的时候,才知道是少梅——默笙大学的上铺。

    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 “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

    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一片。远远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

    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侯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侯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多么美好的那时候!

     

    11/08/2008

    叹一声,我之庸常

    对门搬入一年轻男人

    魁梧壮实的身材,黝黑发红的脸庞,憨厚的神情——完美符合文革作品中对高大全英雄形象的脸谱塑造

    二小姐自然是第一时间搭讪——原来这厮果然是英雄,毕业于中国最知名高校最火热的金融专业,在东方明珠隔壁那颗每个旅游者都瞧得见的大金牙里从事着这几年来最赚钱的职业,那么多熟悉的回忆汹涌而来,想起当年我去清华见的你,如今在广州的天地下做着类同的事情,我问你认识师兄XXX吗?他茫然——世界之大,终究有缘无份。

    每次出门上班撞见耀武扬威的班车,张开粉饰一新的怀抱将小区门口一陀队伍纳入怀中,而二小姐却只能头顶炎炎烈日,脚踏破铜烂铁,自力更生骑车到地铁站,再倒10站地铁至徐家汇,我都会沮丧地想——在这批貌不惊人的廉租房里,我也许是最庸常的一个。他们个个的金光璀璨,令我心虚。

    这个是财政局建交委的要员,那个是花旗大摩的新晋员工,连那个长相如恐龙的姑娘——也是去过瑞士进修的博士!只不过他们都有个特点——初来上海,根基不稳,暂时蜗居在廉租房内,蛰伏着等待他日成为社会中坚力量——那简直是一定的。

    不知道我这文想要表达什么,可能只是叹一声我之庸常,也可能只是嫉海恨天。

     

    07/08/2008

    下班啦

    托奥运会比赛的东风

    喜讯一,办公室墙上挂了32寸的液晶屏,方便日常工作时心猿意马

    喜讯二,体育馆周边戒严、管制,比赛期间只上半天班,咔咔

    让放假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06/08/2008

     

    关于博客的背景音乐

    第一次有人问起时,我和自己约定,满3人好奇就专门写个博

    如今条件满足,可以开专门的博文了——可惜写得伤感

    背景歌曲是齐豫《觉——遥寄林觉民》,歌词如下:

    當我看見你的信

    我竟然相信,刹那即永恆

    再多的難舍和捨得,有時候不得不舍

    當我回首我的夢

    我不得不相信,刹那即永恆

    再難的追尋和遺棄,有時候不得不棄

     

    愛不在開始 ,卻只能停在開始

    把繾綣了一時 ,當作被愛了一世

    你的不得不舍和遺棄都是守真情的堅持

    我留守著數不完的夜和載沉載浮的淩遲

    誰給你選擇的權利 讓你就這樣的離去

    誰把我無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紙上的一個名字

    如今 ,當我寂寞那麼真

    我還是得相信 ,刹那能永恆

    再苦的甜蜜和道理 ,有時候不得不理

    这我非常欣赏的一首诗,是林觉民死后他妻子给他写的悼书

    其中我最最欣赏的一句是

    誰給你選擇的權利 讓你就這樣的離去

    誰把我無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紙上的一個名字

    在你做出如此重大的人生抉择时,为什么不让最亲的人参与?我虽然一介女流,又怎会阻挠你心中的理想抱负?又怎会不尊重你的意愿?你就这样躲着我走了,当我最终知晓一切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给我最响亮的一记耳光。

    你为家国大义,却对家人还是那样自私。人活在世上,不仅为自己而活,更为自己的亲人而活,你知道吗?选择死亡很容易,可是留我们从此孤独地在世间终老,对我们何其残忍?

    觉民,谁给你选择的权利 让你就这样的离去?谁把我无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纸上的一个名字?觉民,你不能告诉我!

    黄花岗起义72烈士之一林觉民绝笔的《与妻诀别书》,我想很多人都有印象——因为被选入了教材,被孩子颂读过,被我修改后做了一段时日的签名当。至今还能背一些些:

    意映卿卿如晤:

    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一鬼。……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吾愛汝至。汝幸而偶我……

     

    闹革命,总有牺牲;牺牲的无非两类人,一类是一穷二白人命草芥被逼无奈只能闹革命的;还有一类就是家有小康受了文化教育思想开始波动的青年;林觉民就是后者,林徽因是他亲戚,冰心住过他的祖屋,书香门第出身无怪乎能写下如此情真意切的《与妻诀别书》。

    情真至此,长歌当哭。

    04/08/2008

    生活小品

    周六,凤凰已逝,暴雨却依然流注,窗台外雨声隆隆,阳台上二小姐豢养的花花草草都被吹折。

    二小姐坐在书桌前,啃着厚厚的扩初设计,寻找楼盘的亮点,制造卖点

    国君正襟危坐一旁,手里的《对冲基金风云录》已翻过大半,嘴里抱怨道:枉费名字取得那么好听,无甚营养,权作小说随便翻翻之用……

    ——啧啧,你瞧,通体LOWE玻璃幕墙,咱德军就是英俊!

    ——啧啧,你瞧,25秒电梯等待时间,咱德军就是一甲级写字楼!

    ——啧啧,你瞧,电梯厅全自然采光,咱德军就是一生态建筑,节能减排急先锋!

    ——啧啧,你瞧……咱德军……就是超豪华阵容……徐汇无敌……

    他终于抬起头,“我的小仙女,你聒噪完没有?”

    二小姐一听就怒了。

    ——你个土鳖,不过显摆一下咱德军的好,你就看不顺眼了吗?没见过世面的家伙!

    ——你个土鳖,二小姐我天天从奥运会场馆门前经过,从世界各地的足球队下榻之地经过,你不知道,万体馆和华亭宾馆,如今可是严阵以待!

    ——你个土鳖,政府说出于安保需要,我们设在华亭宾馆的内部办公室,统统被驱逐了整个八月!补偿代价是两个月租金+临时办公地点提供;政府出血不讨好,民怨沸腾!

    ——你个土鳖,昨日我从华亭门口经过,瞧见严严实实的铁丝网里面,已经有好多大巴入驻了唉,好帅的外国男人,真令人神往!谁像你这般干瘦?

    ——你个土鳖,整日蹲在源深,不知道世上已千年了吗?

    他放下书,叹了一口气,“低调点,谁学你这般聒噪?难怪说女人,成不了大事!”

    他打开钱包,抽出一张卡丢弃在我面前

    那卡上写着——奥运会封闭训练基地源深体育中心资格出入证00001号——上面用机器烫印着他的名

    “你知道我审的东艺,一瓶洗手液容器要5000?从米国进口?”

    “你知道干部学院,每把锁价值2w?从英伦进口?”

    “你德军一平米刨去土地款的成本,也不过5000而已,干部学院每平米造价4.6w,土地国家全额划拨!”

    “以上数字,均以当地货币计价单位衡量。”

    “我的小仙女,莫要不知轻重地聒噪,我懒得搭理你,不证明我被你慑服。”

    “干部学院——那是,什么地方?”二小姐终于怯怯地问。

    “如若我能带你进去这个传说中的地方,等你家夫君再努力爬上几个台阶再说吧。”

    桌面上他的手机开始跳舞,他打开瞄了一眼,眼中有无奈的笑意。

    “你不问我是哪个小姘妇发来的?”

    二小姐抓起他的手机——“国君哥哥,我今天去逛街了,买了一条牛仔裤……”

    我冷笑两声,“这种水准的小姘妇,二小姐都要呷飞醋的话,未来漫漫人生路,我要累死了。”

    午餐很丰盛,昂刺鱼豆腐汤;葱油蛤蜊;基围虾;他的厨艺,愈发精进

    可惜二小姐——食不甘味

    谨以此文,献给这个诡异的周末